据昭通市纪委监委消息:日前,经昭通市委批准,昭通市纪委监委对昭通市林业和草原局原党组成员、副局长申时国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申时国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丧失理想信念,背离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使用公款向从事公务的人员赠送礼金;违规违法获取并从事工程项目建设,谋取巨额利润;漠视群众利益,将群众补助款拨付给相关公司并挪作私用;无视财经纪律,安排财务人员公款私存;利用职务便利,个人或伙同他人非法占有国家资金,数额特别巨大;伙同他人将国家资金挪给相关单位及其个人经营使用,并谋取私利;为他人在工程项目承包等方面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谋取工程项目承包、职务提拔晋升等方面的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财物;徇私舞弊,不正确履行职责,造成国家资金重大损失。
申时国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廉洁纪律、群众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贪污罪、挪用公款罪、受贿罪、行贿罪、滥用职权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在党的十九大后仍不知敬畏、不知止,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昭通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昭通市委批准,决定给予申时国开除党籍处分;由昭通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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