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省被中央督察组通报后,书记、省长到现场督导整改

五省被中央督察组通报后,书记、省长到现场督导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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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月初,生态环境部官网发布了《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集中通报典型案例》,通报了福建、河南、海南、甘肃、青海5个省的典型案例。这些问题涉及海洋保护不力、违规挖湖造景、对盐湖资源无序开发等。

新京报记者注意到,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通报上述典型案例后,短短几天时间内,上述五省中已有不少书记、省长到现场督导,部署相关整改工作。

比如,福建省委书记、省长第一时间作出批示,省长赵龙赴漳州现场督导整改。甘肃省委书记胡昌升、海南省委书记冯飞、河南省省长王凯等也都赴现场督导整改工作。

据人民日报报道,目前,首批5个典型案例涉及的地区和部门正在立行立改,确保整改成效经得起历史和人民的检验。

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启动十天后,即通报首批五省典型案例

今年11月21日,“生态环境部”微信公众号发布消息,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第三轮第一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全面启动。陈润儿、许达哲、宋秀岩、蒋卓庆、刘伟分别担任组长,对福建、河南、海南、甘肃、青海5个省开展为期约1个月的督察进驻工作。

此次工作,重点督察省级党委、政府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态文明建设重大决策部署的情况;省级有关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落实和担当作为情况,地市级党委、政府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推进落实情况。

同时还明确,这一次督察进驻工作,重点关注以下几种情况——

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贯彻落实情况;

党中央、国务院有关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

加快发展方式绿色转型、推动高质量发展情况,坚决遏制“两高一低”项目盲目上马和淘汰落后产能情况;

区域重大战略实施中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

重大生态破坏、环境污染、生态环境风险及处理情况;

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行情况;

此前督察发现问题整改情况;

人民群众反映突出的生态环境问题;

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落实情况。

十天过去,12月1日,生态环境部官网发布了《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集中通报典型案例》,通报了关于上述五省的五个典型案例。

督察组在福建漳州发现,部分沿海防护林破坏较严重。河南三门峡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以河道生态修复之名,违规占用耕地挖湖造景,影响河道行洪安全。在海南,督察组发现红树林自然保护区管理不当,保护区被违规侵占。甘肃省张掖市水资源短缺,人水、地水矛盾突出。督察组在青海发现,察尔汗盐湖区域氯化钾生产企业长期超规模生产。

通报提到,第三轮第一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深入一线、深入现场,查实了一批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核实了一批不作为、慢作为,不担当、不碰硬,甚至敷衍应对、弄虚作假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

第一时间作出批示,多名省委书记、省长到现场督导问题整改工作

新京报记者注意到,在《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集中通报典型案例》发布后,福建、河南、海南、甘肃、青海5省中多名省委书记、省长第一时间作出批示,并到现场督导问题整改工作。

公开报道显示,12月1日,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通报了漳州市海洋保护不力的典型案例后,福建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省委书记周祖翼、省长赵龙第一时间作出批示。12月3日,根据省委安排,赵龙赴漳州现场督导典型案例通报问题的整改工作。

赵龙先后到了漳浦县赤湖镇、佛昙镇和龙海区紫泥镇,实地察看违规用海问题的整改情况,要求加快推进拆除清运工作,尽快恢复海域原状。在赤湖镇七星海旅游度假区,赵龙详细了解了沿海防护林破坏问题的整改情况,现场研究推进整改工作,要求有关部门加快制定整改方案,实事求是做好分类处置,依法依规查处破坏行为,加快推进补植复绿。

在赵龙的现场督导行程中,还召开了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典型案例通报问题立行立改工作现场推进会。赵龙在会上说:“作为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重要孕育地和实践地,保护好绿水青山是福建的重大政治任务和重大政治责任,我们没有理由不保护好生态环境,没有理由不落实好生态环保督察整改要求。”

此外,12月2日,甘肃省委书记胡昌升在兰州市现场督导中央环保督察组反馈问题的整改工作,先后前往城关区南滨河路雁儿湾、九州大道肖家窑兰州市污泥处置厂等地。胡昌升要求,要迅速行动、即知即改,举一反三、标本兼治,坚决做到科学整改、依法整改、全面整改、彻底整改。

同日,河南省省长王凯到三门峡市督导检查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研究部署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公开通报典型案例整改工作。王凯指出,要严守耕地保护红线,高标准高质量推进土地复垦,确保耕地面积不减少、质量不降低。

12月3日,海南省委书记冯飞在海口市现场督导中央环保督察组反馈问题的整改工作,并在颜春岭生活垃圾填埋场调研垃圾减量整治情况,研究推进相关工作。冯飞要求,要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积极回应社会关切,用心用情解决影响群众生活的环境问题,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要全链条、闭环式推进生活垃圾治理,提高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和分类处置的科技及管理水平。

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共追责问责超3000人,含厅级干部371人

对于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一批发现的5个省的典型问题,据人民日报报道,目前,首批5个典型案例涉及的地区和部门正在立行立改,将典型案例曝光问题的整改作为重要契机,更加自觉扛起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政治责任,更加有力推进解决突出问题、改善生态环境质量、推动高质量发展,实事求是、依法依规推进问题整改,坚决杜绝形式主义,确保整改成效经得起历史和人民检验。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是一项什么制度?怎样开展工作?都发现了什么问题?

2019年6月,《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规定》印发实施,以党内法规的形式规范督察工作。当年7月,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正式启动。2022年6月,历时三年,第二轮督察任务全面完成。

2020年5月至2022年6月,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分六批完成对31个省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和6家中央企业的督察反馈。严格责任追究是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的内在要求,也是推进督察整改工作和生态环境问题解决的有效手段。

公开数据显示,31个省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对督察移交的135个责任追究问题共追责问责3035人,含厅级干部371人、处级干部1244人。其中,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509人,诫勉782人,其他处理744人。

同时,国务院国资委和6家中央企业对督察移交的23个责任追究问题共追责问责336人。其中,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83人,诫勉63人,其他处理90人。

按照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相关工作的要求,进驻期间,各督察组分别设立联系电话和邮政信箱,受理被督察对象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来信来电举报。

同时,为统筹经济发展、民生保障和生态环境保护,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专门致函上述被督察对象,要求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精准科学依法推进边督边改,禁止搞“一刀切”和“滥问责”,并简化督察接待安排,切实减轻基层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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