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5日,新京报记者从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获悉,该局近期组织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抽取粮食加工品、餐饮食品、乳制品等22大类食品926批次样品,检出12批次样品不合格,包括“金湖人家”“憨老香”等3批次食用油。
通告显示,标称江苏广原油脂有限公司生产的“金湖人家”菜籽油,溶剂残留量检验值为12.8mg/kg,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植物油》中规定,食用植物油中溶剂残留量最大限量值为20mg/kg,其中压榨油的最大限量值为不得检出。
据悉,溶剂残留量是指1kg油脂中残留的溶剂毫克数。食用植物油中溶剂残留量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使用抽提溶剂后,后续工艺没有有效去除,也可能是加工过程中机器、设备等引入,还可能是将浸出工艺生产的产品违规标称为压榨。
此外,标称湖北憨老香粮油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憨老香”亚麻籽油、标称安徽晨旭生态农业有限公司生产的“皖雲”原香菜籽油,过氧化值检验值分别为0.40g/100g、0.39g/100g。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植物油》中规定,食用植物油中过氧化值的最大限量值为0.25g/100g。
据悉,过氧化值是油脂酸败的早期指标,主要反映油脂被氧化的程度。食用植物油中过氧化值检验值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企业原料采购把关不严,也可能是生产工艺不达标,还可能是与产品储藏条件不当等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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