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中共龙岩市新罗区委批准,新罗区纪委监委对龙岩市新罗区国有资产经营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何元洪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何元洪
经查,何元洪身为党员领导干部,无视纪律规矩,丧失理想信念和党性原则,对党不忠诚不老实,与他人串供,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超标使用办公用房,违规收受礼品礼金;违反廉洁纪律,借用管理和服务对象钱款;违反生活纪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工程项目承揽、工程款项结算等方面谋取利益,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何元洪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廉洁纪律、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十九大甚至二十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严重败坏党员领导干部形象,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新罗区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新罗区委批准,决定给予何元洪开除党籍处分;由新罗区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职务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何元洪简历
何元洪,男,汉族,1972年3月出生,福建省上杭县人,1993年8月参加工作,1997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在职大学学历。
1993年8月至1999年12月,任龙岩市合成氨厂生产调度员、车间主任;
1999年12月至2013年7月,历任龙岩市新罗区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董事、资产营运科科长、纪委委员、支部委员,兼任龙岩市天宝工业厂房开发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龙岩市三友化工有限公司董事、龙岩翔丰商贸有限公司董事;
2013年7月至2016年11月,任龙岩高新园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总经理;
2016年11月至2017年5月,任龙岩市新罗区国有资产经营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
2017年5月至2020年3月,任龙岩市新罗区国有资产经营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
2020年3月起任龙岩市龙雁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龙岩市新罗区国有资产经营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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