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对于网上传得沸沸扬扬的“郑强被举报案”,警方于11月30日深夜发布通报称,涉案人员吕某某为达个人不法目的,捏造虚假信息,目前已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回顾此案,今年10月,有网友发文举报“网红校长”郑强婚内出轨、包养情妇。对此,郑强发表声明称,该人名为吕某,系刑满释放人员,其所述内容均为捏造虚构,意图敲诈勒索,自己已向警方报案。警方最新通报基本证实了郑强的说法。
有律师此前认为,吕某可能涉嫌构成敲诈勒索罪和诽谤罪。考虑到吕某未取得财物,可能构不成敲诈勒索罪,但构成诽谤罪基本没有悬念。按照刑法第246条规定,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明知违法,却公然以身犯险,造谣者底气何在?首先,从他选择知名人士作为造谣对象可以推测,他是利用名人爱惜声誉、怕生事端的心理,以造谣威胁为手段,想要逼其就范。其次,他也存在侥幸心理,想赌一把——万一赢了,那就是一千万元到手,名人资源为我所用;如果输了,最多就是被关三年。而对于有犯罪记录的人来说,以三年刑期赌一个美好“钱途”,或许更少了心理门槛。
那么,问题显而易见,却老生常谈:在互联网时代,造谣成本太低;而与之相对的,又是辟谣成本太高。正因如此,网络上造谣事件层出不穷。
仅近半年来,就有好几起发生在普通人身上的类似事件。“广州地铁大叔被指偷拍”“成都地铁一男子被诬陷偷拍”“无锡三岁女童妈妈诬告性侵”等等,让我们看到,造谣诽谤是怎样将一个普通人及其家庭推向痛苦的深渊。当然,也有拥有百万粉丝的网红被造黄谣后利用区块链,进行了一场“教科书式维权”,令人振奋。然而,其后续结果还没有确切消息,且其耗费的时间、金钱成本,也是很多人难以承受的。
就“郑强案”来说,即便是知名人士,也花费了近两个月时间才得以初步澄清。可以想象,这两个月内当事人所承受的来自各方面的压力,以及为此耗费的大量精力。作为一位学者、高校“一把手”,这些本该用在科研管理上的时间精力,却被类似的事情所占据,着实可惜。
但话说回来,名人效应在推动整治网络暴力方面,也有不可替代的意义。其成功维权,不仅让公众感到欣慰,也为普通人理性维权做了示范。同时,更让造谣诽谤不法行为再次上升到舆论焦点,从而带动相关法律机制的尽快完善。
需要注意的是,该案造谣者属于再犯,必须依法受到严惩。总之,如何降低个人辟谣维权成本,增大造谣者的违法成本,是亟待解决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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