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下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毕业申请须知
根据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工作安排,2023年下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申请工作即将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申请时间
2023年12月3日9:00—12月5日18:00。
申请方式
考生本人登录河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服务平台进行网上申请。
办理流程
考生登录河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服务平台,进入申请毕业界面,填写本次申请毕业专业及联系电话。
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彩色白底电子证件照片,该照片将作为毕业电子注册照片并打印在毕业证书上,须专业摄影机构拍摄,望考生务必认真对待。不合格照片会被学信网驳回,影响个人毕业证书电子注册进度。照片具体要求见附件,考生可将该附件要求提供给专业摄影机构,方便制作电子照片。
上传签署有工作单位意见及盖有工作单位公章的《思想品德鉴定表》、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电子版。提示:《思想品德鉴定表》请考生在河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服务平台自行下载。
申请本科毕业时出现“前置学历有问题需要进一步核实”提示的考生,需对照《河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籍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可在12月3日至5日,向考籍所属区县报考点现场提交相关证明并填写《前置学历复核审查表》。
相关证明材料有:专科及以上毕业证、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教育部在籍验证报告、身份证的复印件和相关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不相符的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等。
前置学历因需教育部相关部门人工复核通过后才予以毕业生电子注册,所以注册及办证时间相对滞后。
考生在河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服务平台进行微信绑定,审核通过或被驳回,都将微信推送信息。初审未通过的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修改上传材料,再次提交。
根据我省有关部门核定标准,考生需缴纳20元毕业审定费。按照系统提示进行在线支付。支付成功后,方可进行毕业审核,审核如不通过不退费。
申请条件
考完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并取得合格成绩;
完成规定的毕业论文或者其他实践性环节考核课程,并取得合格成绩;
所取得的学分达到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要求;
经有关单位鉴定思想品德合格;
申请自学考试本科专业毕业的考生,需持有具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学历证书。该学历证书必须已在学信网注册,没有注册的应提前进行学历认证,否则无法通过毕业审核。
有下列情况者不能办理毕业手续
申请毕业证的个人信息与现考籍库信息不一致的考生;
身份证号码仍为15位的考生;
不符合第四条申请毕业条件的考生。
注册信息更正及前置学历复核审查
往年自学考试毕业生可在12月3日至5日向市招生考试中心申请注册信息更正及前置学历复查。请考生按照《河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籍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提交所需纸质材料。
领取毕业证有关事项
领取时间2024年3月5日-3月6日。
领取地点
考生可登录“河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服务平台”,查询所属区县,然后到考籍所在区县招生考试机构领取。
领取手续
1.本人领取,凭身份证、准考证。
2.代领人领取,凭如下材料:
代领人身份证和身份证复印件;
考生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上要有考生本人签字、联系电话和“代领人姓名+身份证号+联系电话”,领取时间。
3.领取毕业证时,考生需认真核对基本信息是否有误,发现有误请立即交与发证单位,进行修改。
4.初审通过但未获得主考院校审核通过的考生,请查阅“河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服务平台”。
注意事项
禁止培训机构或学校团体替代考生本人申请毕业,如因委托培训机构或他人代理申请毕业未成功等原因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申请学士学位的有关事宜请与主考院校联系。
自考毕业申请咨询电话
郑州市招生考试中心,咨询电话:
0371-67882002/67882010
地址:郑州市中原区中原西路4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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