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为正义。第二章社会权的正当性论辩第四节论社会权的正当性一权力及其保障回顾一下本章第三节反社会权论证。或者说认为作为积极权利的社会权是不正当的论证。社会权的反对者提出,作为积极权利的社会权的主要问题在于,第一,社会权牵涉有限社会经济资源的配置。第二,社会权的内容程度及实现与否难以判定。第三,社会权不具备消极权利的那种普遍性。第四,社会权所蕴含的权利义务关系不够明确。第五,社会权与私有产权相冲突。以各国宪法所规定的基本教育权为例,它的确涉及稀少资源的分配与其他项目分享有限的国家预算。教育权的内容程度以及实现与否也具有不确定性。毕竟几年的基础教育或国民教育才够呢?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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