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用霉变大米做学生餐,仅被罚一万元,是不是太轻了?据澎湃新闻报道,近日,湖北省红安县觅儿寺镇中心学校因使用霉变生虫的大米做学生餐,被红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出1万元罚单,并没收霉变生虫的半袋大米。
正观视评:
一万元的罚款对一家学校食堂来说不痛不痒,半袋米更是不值一提,轻飘飘的处罚如何能让经营者吸取教训?但凡有点烹饪经验的人都知道,大米的霉变和生虫,一眼就能分辨出来,给学生做饭的厨师却依然蒸给学生吃,真的如此没有经验吗?想必是明知故犯。极易分辨的大米尚且如此,在其他蔬菜和调味品的把关上,想必也不会有多严苛。
变质的食品吃到学生肚子里,这是呵护祖国的花朵,还是摧残花朵?在涉及学校在食品安全的判罚上,公众都特别希望相关部门能更公允一些、更严厉一些,向全社会传递出采取“零容忍”的坚决态度。
然而在一些基层执法中,却常常有让人摸不着头脑的反差感。一方面,类似“包子铺卖豆腐脑被罚1.5万元”的处罚,让个体户遭遇重击;另一方面,“指鼠为鸭”“霉变大米”这样的荒唐事,又频频发生在学校,而学校面临的处罚却往往不够严苛。让人质疑,执法者是不是就喜欢捏软柿子?
从监管的层面上,一万元的罚金和半袋大米也许符合标准,但是传递出的监管的威慑力却实在不够坚决,有“大错小惩”的倾向。这种反差难免让老百姓不理解、不痛快、不满意。希望基层执法者明白,法理之外,还有人心,执法过程中,要传递出温度,更要传递出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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