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8日,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发布关于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称,“20阳光城MTN001”“20阳光城MTN002”“20阳光城MTN003”未按期足额偿付,未兑付本息共计24.79亿元。
公告显示,“20阳光城MTN001”因持有人会议未能形成豁免决议,其本息应在持有人会议表决截止日的次一日立即到期应付。但是,由于阳光城近期偿债资金筹措压力较大,截至加速到期兑付日终,阳光城未能按照约定筹措足额偿付资金,“20阳光城MTN001”不能按期偿付本息。该债券发行规模6亿元,当期票面利率6.60%,应付本息金额6.29亿元。
此外,不能按期偿付本息还有“20阳光城MTN002”“20阳光城MTNO03”。其中,“20阳光城MTN002”发行规模7.5亿元,存续规模7.5亿元,当期票面利率6.8%,应付本息金额7.86亿元;“20阳光城MTNO03”发行规模16.5亿元,存续规模16.5亿元,当期票面利率6.8%,应付本息金额16.9亿元。
阳光城表示,公司将与债券持有人保持良好沟通,响应债券持有人诉求。尽快制定并推进偿付方案,落实偿付资金。同时,公司保持与债券持有人及相关中介机构的沟通,及时向债券持有人告知有关工作进展情况,做好有着债券未按期兑付后续进展的信息披露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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