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今冬居民用能价格不变,非居民用气价格与去年同期持平

北京今冬居民用能价格不变,非居民用气价格与去年同期持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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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8日,北京市发改委发布《关于调整本市非居民用天然气销售价格的通知》。根据通知内容,北京市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自2023年11月19日至2024年3月15日上浮0.43元/立方米,与上年同期持平,2024年3月16日取消上浮。

北京市已经连续多年,在采暖季阶段性上浮非居民用天然气销售价格,并形成了非居民用天然气价格联动机制。记者查阅往年北京市调整非居民用天然气销售价格的相关通知发现,往年通常于11月15日开始执行,而今年上调价格的时间,相比往年推迟了四天。

按照北京市非居民用天然气价格联动机制,非居民气价调整后,在采暖季期间,北京市发电用气价格为2.7元/立方米,城六区供暖制冷用气价格为2.88元/立方米,其他区域为2.64元/立方米,城六区工商业用气价格为3.3元/立方米,其他区域工商业用气价格为3.06元/立方米,压缩天然气加气母站供非居民用气价格为2.76元/立方米、供居民用气价格继续执行2.1元/立方米。

2024年3月16日采暖期结束后,价格取消上浮,北京市发电用气价格为2.27元/立方米,城六区供暖制冷用气价格为2.45元/立方米,其他区域为2.21元/立方米,城六区工商业用气价格为2.87元/立方米,其他区域工商业用气价格为2.63元/立方米,压缩天然气加气母站供非居民用气价格为2.33元/立方米,供居民用气价格仍为2.1元/立方米。

值得关注的是,今冬供暖季期间,北京市居民用电、气、热价格维持稳定,不作调整:执行居民价格的学校、养老福利机构、社区居委会等非居民用户价格不作调整。非居民热价不作调整。

通知还要求,各燃气企业要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做好销售衔接,自觉维护市场价格秩序,保障稳定供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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