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未到庭致败诉 被判赔600万

律师未到庭致败诉 被判赔60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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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4月,广东佛山市顺德一鳗鱼场建筑物被行政强制拆除,鳗鱼场承包人林先生委托广东国晖律所李某某律师对相关部门提起行政诉讼并索赔,但案件最终败诉。随后,林先生一纸诉状将委托律师及律所告上法庭,认为李某某在其中一次起诉时未到庭应诉导致其提起的诉讼被驳回维持原判,应赔偿损失。2023年8月15日,深圳市中院二审(2022)粤03民终640号裁定维持原判,李某某律师及其律所赔偿委托人林先生6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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