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当防卫能否产生作为义务
主观:可以故意,可以过失。 事实认识错误,法律认识错误。
应为-能为-不为-等价性
应为——能为——不为——具有等价性
这是2023年的吧
案例分析对比:男朋友提出分手,女朋友自杀
Chanotes 回复 @Chanotes: 涉及:被害人自陷风险,特定领域的作为义务
对特定领域的识别不能仅仅局限在某个具体的特定场所或者空间,举例村头大叔猥亵儿童案
Chanotes 回复 @Chanotes: 猥亵儿童罪可以由不作为构成
结果避免可能性:举例工友甲操作失误导致工友乙死亡,甲不履行救助义务,无论甲救助与否,乙伤亡过重都会死亡,不能谴责甲的不救助行为,只能对甲的过失行为进行谴责
综合训练:男女朋友和他人合租,女方点火行为引起对他人的救助义务,男方为对危险物的监管义务对他人有救助义务
Chanotes 回复 @Chanotes: 对男方的救助义务来源有疑问:为何不能是特定领域的救助义务或者是对女朋友点火行为的监管义务引起的救助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