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年前,从外地到北京打工的一位曾姓女子,在未取得医生职业资格证的情况下非法行医。这期间,曾某在为一名32岁孕妇接生时,却因错误用药导致该女子发生羊水栓塞死亡,孩子也跟着胎死腹中。
事发后,20多岁的曾某畏罪逃出北京,并伪造新的身份证,以“刘某某”的身份隐形埋名生活,四处逃窜务工。这一逃就是19年,直至今年6月公安机关在排查户籍时,核对曾某身份才发现了端倪,并将曾某逮捕归案。
图据北京朝阳区人民法院
11月23日上午9时,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就曾某“非法行医致一尸两命”案件进行了一审宣判,法院依法判决被告人曾某犯非法行医罪和伪造身份证件罪,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0年6个月,罚金人民币6万元。曾某当庭表示认罪伏法。
未获行医资质非法接生
女子致母子一尸两命
“隐姓埋名逃亡了19年,我活得小心翼翼,不敢做长期的工作,更不敢回家看一眼父母,现在悔不当初。”11月23日上午9时,身着橙色号服的被告人曾某被法警带上法庭。面对公诉机关的指控,曾某在庭审现场哽咽着作出以上忏悔。
时间回到19年前。根据公诉机关在庭审现场的指控,2004年曾某在未取得医生职业资格的情况下,在北京朝阳区为时年32岁的女子张某某接生,期间由于不当使用处方药品缩宫素,导致被害人张某某发生羊水栓塞死亡,孩子也胎死腹中。
庭审现场,曾某对这一段指控供认不讳。她回忆称,2004年5月17日,时年仅有20多岁的她接到产妇张某某的电话,便上门为其接生。接生过程中,曾某为张某某注射了处方药品,随后张某某出现惊厥等症状,最终致母子不幸死亡。
红星新闻记者也从庭审现场看到,公诉机关提供的证据同样显示,曾某2004年为被害人张某某所使用的药物,实际在2003年12月31日后便不在市场流通,不符合用药标准。而张某某的尸检鉴定报告与死亡证明书显示,其系急性羊水栓塞致死。
没有取得行医资格,曾某为何要为张某某接生?曾某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解释,因为其父就是一名乡村医生,因此她自小耳濡目染,学会了一些治病的技能。同时,年轻时曾某也曾在老家的卫生所学过一些医学常识,便自认为有了救人的本事。
但自始至终,曾某也没有获得医生执业资格。曾某告诉记者,2002年她从老家来到北京务工,机缘巧合下不少工友得知了她有治病的本领:“那时候工友们为省钱图方便,有个头疼脑热就来找我看病。”而曾某也不曾拒绝为工友诊治,并以此收取一些医疗费用。
收到诊费尝到甜头后,曾某打起了算盘,开始通过散发名片的方式,向周围人推销起接生等业务。也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被害人张某某辗转找到曾某,最终导致悲剧发生。
办假身份证逃亡19年
一审被判10年6个月,罚金6万元
事发后,曾某某在接受采访时表示,因为自己害怕被张某某家里报复,她于次日早晨便迅速离京到了外省。害怕被发现,曾某此后又通过他人办理了名为“刘某某”的居民身份证。从此隐姓埋名,开始了长达19年的逃亡。直到今年6月,公安机关在排查户籍时,核对曾某身份,发现诸多细节对不上,这才发现端倪,最终将曾某逮捕归案。
“后悔”,是曾某在庭审现场说得最多的一个词。她表示,在这19年逃亡时间里,用伪造的身份四处打工,不敢做长期工,不断换地方,不敢回老家,更不敢和家里人联系:“这段不堪回首的过往从不敢对别人说,每次想来觉得对家中父母十分亏欠。”
而对于因自己非法行医被害的张某某一家,曾某在庭审现场也同样忏悔地表示,自己这19年里一直对张某某和家属心怀愧疚,尤其是未出世的孩子。曾某称自己为了心理上赎罪,这19年里都始终吃素。
对于曾某的犯罪事实,公诉机关认为,曾某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实施医疗活动,不当用药,造成就诊人急性羊水栓塞致死。其行为应当以非法行医罪追究其刑事责任。与此同时,曾某伪造居民身份证,其行为应当以伪造身份证件罪追究其刑事责任。但综合考虑曾某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认罪认罚,悔罪态度良好,可以视情节从轻处罚。
最终,曾某一案于23日上午在北京朝阳区人民法院一审宣判。法院经审理认定:曾某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而非法行医,造成就诊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非法行医罪;此外,曾某还伪造居民身份证,其行为亦构成伪造身份证件罪,对其所犯罪行应依法惩处,并数罪并罚。公诉机关指控曾某犯非法行医罪、伪造身份证件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罪名成立。曾某构成坦白,认罪认罚,故法院依法对曾某酌予从轻处罚。
综上,法院根据曾某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依法判决曾某犯非法行医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罚金人民币5万元;犯伪造身份证件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罚金人民币1万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0年6个月,罚金人民币6万元。
案件宣判后,曾某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自己会在服刑期间好好改造,争取减刑早日回家侍奉父母,弥补这19年逃亡留下的遗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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