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11月23日举行的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已有372名港澳律师取得大湾区律师执业证书。司法部表示,将研究细化港澳律师大湾区内地执业试点配套措施机制,为其在内地执业提供更多平台。
司法部律师工作局局长田昕介绍,大湾区建设比较受港澳律师的关注,司法部也在积极推进港澳律师大湾区内地执业试点工作,已取得阶段性成效。目前,已经顺利举办3次粤港澳大湾区律师执业考试,1500多名港澳律师报名参加考试,其中372名港澳律师已经领取了大湾区律师执业证书。
今年,港澳律师大湾区内地执业试点期限延长三年,并适当降低考试报名门槛,扩大试点政策覆盖面。大湾区律师既熟悉港澳法律以及有关外国法律,又熟悉内地法律,在办理涉外涉港澳民商事诉讼与仲裁、投资、知识产权等领域法律事务发挥了作用。
田昕表示,司法部将持续完善法律服务对港澳开放各项政策,研究细化港澳律师大湾区内地执业试点配套措施机制,为港澳律师在内地执业提供更多机遇和平台。
据了解,近年来,司法部先后出台了港澳律所在内地设立代表机构、内地与港澳律所合伙联营、港澳居民参加内地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并申请律师执业、港澳律师担任内地律所法律顾问等一系列政策措施,促进港澳律师界更好融入国家发展大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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