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收受财物654万元,贵州省独山县人民政府原副县长周军一审被判8年

非法收受财物654万元,贵州省独山县人民政府原副县长周军一审被判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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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1月22日,独山县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独山县人民政府原党组成员、副县长周军受贿一案,对被告人周军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十万元;对案涉受贿赃款依法予以追缴、没收,上缴国库。

经审理查明:2006年至2022年期间,被告人周军利用担任独山县水务局局长、独山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独山县人民政府副县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为相关单位和个人在承揽工程项目、工程款拨付、工作岗位调整等事项上提供帮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折合共计人民币654.34479万元,其中482.91459万元尚未实际取得。

独山县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周军的行为构成受贿罪,受贿数额特别巨大。鉴于被告人周军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罪行,主动交待监察机关尚未掌握的部分犯罪事实,自愿认罪认罚,大部分款项尚未实际取得,退缴个人犯罪所得赃款,具有法定、酌定从轻、减轻处罚情节,依法对其减轻处罚。法庭遂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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