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特立尼达的江湖,男人们兴高采烈地打女人、进监狱,女人们怒气冲天地吵架、私奔。人们对欲望的信仰,全都来自生活的压力。假如他们白天笑了一整天,夜晚一定会在哭泣。
我总觉得,在《米格尔街》这本书里,男人都像是醉醺醺的阿Q,女人都像是气呼呼的祥林嫂。
每个人都有各自的命运
奈保尔出生于中美洲的特立尼达,他的家族属于印度的一个婆罗门家庭,19世纪末作为契约移民来到这个岛国, 奈保尔少年时生活在首都西班牙港的米格尔街,那儿杂居着印度人、穆斯林,还有西班牙人、葡萄牙人、英国人和华人。奈保尔还记得,他小时候来到米格尔街,第一次出门就迷了路,母亲把他狠狠揍了一顿。
受到父亲的影响,奈保尔从小就想成为一名作家,不过这是一条艰辛的路,他不知道应该写什么,怎么写,枯燥乏味的童年生活里没有传奇。多年以后,经历了多次失败,他在伦敦的一个房间里,在老式打字机上打出第一行字:“每天早上,哈特起床后,总要坐到屋后阳台的栏杆上,扯大嗓门朝对面喊:‘有什么事吗,鲍嘉?’”
这就是奈保尔首个短篇小说集《米格尔街》中第一个故事的开头。“每天早上”这个句子为整部小说定下了基调,不是“一天”,而是“每天”,就是说,他描写的是一个一成不变的生活。在这个熟人社会,人人互相认识,没有私密可言。对于小地方走出来的作家,故乡从来都不值得留恋,闭塞、沉闷、愚昧,所以他们长大后都会远走高飞,但故乡却非常值得描写,因为它的闭塞、沉闷、愚昧,在小说史上已经成了某种审美范式。
他是从一个孩子的眼光去观察米格尔街的,在我们的回忆中,少年时代的环境似乎都很大很大,其实它很小很小,小到一条街常常就是一个世界。
“鲍嘉总会在床上翻个身,用谁也听不见的声音咕哝道:‘有什么事吗,哈特?’”鲍嘉是个单身汉,没有工作,因为整天无所事事,大伙儿都喜欢跟他玩,他常常蹲在人行道边,在地上画圆圈,就是这样一个人,常常给周围人带来快乐。有一天,鲍嘉突然不见了,谁也不知道他去了哪儿,他的房间成了大伙打牌、喝酒的地方。
几个月后,鲍嘉回来了,将躺在他床上的朋友赶走,一连睡了几个小时。原来他去了英属圭亚那,向巴西走私物品,还开了一家红火的妓院。结果,收他贿赂的警察背信弃义,将他抓进监狱。他对伙伴们说:“那地方可高级了,没有乞丐,都是些法官、医生和市政要员。”打那以后,鲍嘉变成了一个让人害怕的人,酗酒、打牌的、赌博,把帽檐压得低低的,嘴里叼着根香烟,朝走在街上的女孩骂脏话。
他不断地离开米格尔街,有时说去上个厕所就消失了,然后几个月后又突然回来。最后一次,警察找上了门,他因重婚罪而遭到指控,根据哈特打听到的内幕,鲍嘉离开妻子后,又找了个姑娘,生了个孩子,只好和她结婚。至于他为什么又回到米格尔街,哈特说:“为了做条汉子,和咱哥们在一起。”
在米格尔街,人们佩服的正是敢做敢当的汉子。木匠波普整天锯呀、刨呀,可他唯一的制作就是后院里的小工棚。他的妻子给一个大户人家当厨娘,有一天突然跟那户人家的园丁私奔了。他开始酗酒,成了受大伙欢迎的人,哈特说:“他是条好汉,和我们一样。”大伙聚在他的小工棚里,谈板球、足球和电影。波普变得勤快起来,把自家的房子粉刷一新,他的妻子又回来了,这让大伙有点儿丧气,感到自己的同情心受了嘲弄。
波普重新赢得大伙的尊敬是由于他突然坐牢,原来他装修房子的材料都是偷来的,作者回忆道:“我们打心眼里佩服波普,他是条真正的男子汉”。从监牢里回来后,波普更是成了英雄,但他从此开始认真干活,混得比所有人都好,这让少年奈保尔感到伤心,他觉得波普变了,变得毫无趣味。
什么是奈保尔的兴趣点呢?作者描写少年时的街坊熟人,每个人都有各自的命运。我本期待着作者像马尔克斯、略萨那样,深入中北美洲的历史,描写那儿古老的神话、荒诞和魔幻,可在奈保尔笔下,既没有移民的家族史,也没有久远的习俗,甚至没有加勒比海的阳光和风浪,只有一篇故事写到大海,爱德华带着大伙去海边捉螃蟹,夜里高一脚低一脚,作者只写了一句:“一阵微风从大海那边吹来,到处都弥漫着海水的陈腐气味。”
他们都是生活的失败者
这部小说集的十七篇故事都发生在街上,作者是从孩子的眼里观察人,有一种小混混的视角,放大了轻松的效果。其中《曼曼》一篇,因为疯子言行而显得神奇,曼曼总是蹲在街上写字,夜里把狗屎涂在别人屋里,后来他的狗死了,他蓄起胡子,穿上白色长袍,开始在街上布道:“快听上帝的话吧,现在还来得及。”最后,他宣称要像救世主一样上十字架,女人们于是哭着用石头砸他,疼得他破口大骂,警察来把他抓走,永远监禁了起来。
疯子曼曼的故事毕竟荒诞不经,他声称上帝让他看到了丈夫吃妻子,父亲吃儿子。不过,曼曼倒也说出了生活的真实,米格尔街的男人们似乎都没有正经的活路,个个游手好闲,脾气暴躁,还特别骄傲和夸耀。但是,他们都有某个执念。一心想卖出自制花炮的摩根,喜欢把新车拆了重修的巴库,每当失意时就把自己的女人往死里打。巴库揍老婆时用的是一根板球棒,“最奇怪的是,负责保养这根板球棒的是巴库太太本人。博伊曾多次去借这根球棒,巴库太太都没答应。”
米格尔街的女人就是这么的坚忍,她们对于生孩子乐此不疲,不停地生养仿佛是她们唯一的乐趣,跟七个男人生了八个孩子的劳拉,在人面前永远是快乐的,她把自己的男人一个个赶走,靠卖淫来养活一大堆孩子,但女儿罗娜未婚生下孩子却让她感到痛苦万分,哭得撕心裂肺。听到罗娜投海自尽的消息,劳拉只是说:“这样好,这样好。这样更好。”在米格尔街,每天都有人生,有人死,这就是生活。
在女人眼里,男人根本不懂得什么是爱,赫瑞拉太太无法忍受医生丈夫的洁净,跟酒鬼托尼私奔到米格尔街,但她最终还是受不了托尼的粗暴,又回到医生丈夫身边。爱德华从外面带回的妻子生不出孩子,让他成了当地小混混的笑柄,终于有一天,他的妻子跟一个美国人跑了。很久之后,有人看到赫瑞拉太太坐在花园里看报,爱德华的老婆也给美国佬生了个孩子,而托尼和爱德华最后也都离开了米格尔街。
无论男女,他们其实都是生活的失败者。乔治的儿子伊莱亚斯不像他那暴虐的父亲,他特别爱干净,滴酒不沾,他瞧不起每天鬼混的街头小伙伴,一心想当上医生,成为上等人,但每次考试他都没通过,他说:“在特立尼达你还能指望什么呢?就是请人剪个脚指甲也要行贿。”伊莱亚斯最后当上了一个清洁马车夫,并且很满意这工作。
真正与众不同的人是住在邻街的B.华兹华斯,据他说,他是一个诗人,因而他做每件事都像是在参加一个仪式。有时,他会带着少年奈保尔去港口,坐在防波堤上,看轮船驶入港口,黑夜降临,船只逐渐点亮灯火。有时,他们会去公园散步,躺在䓍地上看猎户星座,他说:“现在,让我们躺在草地上,仰望天空,我要你想想,星星离我们有多远?”他告诉奈保尔一个秘密,他正在写一首世界上最伟大的诗,每个月写一行,上个月的诗句是:“往昔是幽深的”。
这首最伟大的诗歌一直没写出来。他的少年朋友去看他,发现他躺在小床上,苍老而虚弱。他告诉少年,所有关于写诗的事都是他编造的。我发现,只有写到B.华兹华斯时,奈保尔才会带着诗意描写他的居住环境,“他住在阿尔贝托街正中心的一座单间小屋里,院子里郁郁葱葱,有一棵高大的芒果树,一棵椰子树和一棵李子树。”一年以后,诗人的屋子被推倒了,原址上建起了一栋两层的楼房。
“往昔是幽深的”,这句诗就像是作者对少年时代的一个告别,而这告别是由那个每天早上问候鲍嘉的哈特来完成的。他被少年奈保尔视作哲学家,在书中常常充当一个评判者的角色,比如他评论摩根:“一个人开始嘲笑自己一直在奋斗的东西,真不知道是该哭还是该笑。”说到劳拉的遭遇,他说:“生活真他妈的活见鬼。你明知道麻烦要来了,可他妈的什么事也做不了。你只能坐下来,望着等着。”
哈特喜欢跟孩子们玩,喜欢吹牛皮,他把两个外甥说成是自己的私生子,整天打架、赌博和酗酒,在街头小混混的眼里,哈特是个真正的汉子,弟弟爱德华的结婚让他伤心,当爱德华妻子私奔后,他简直难掩喜悦,而爱德华去了别处又令他伤心。他说:“所有的人,一旦成年就甩头走了。”
可是,当哈特有一天将姑娘多莉带回家时,少年的作者感到了深深的失落,因为哈特现在也成了一个负责任的男人,尽管哈特装作一切都没发生,仍然常在街头胡侃。这段婚姻没有结果,多莉也跟别的男人跑了,还带走了哈特送她的全部礼物。哈特找到多莉,打伤了她,被判了四年刑,大伙还去监狱探望过他。那座监狱坐落在一个岛上,上面有许多整齐的粉红房子。对于少年奈保尔来说:“自从哈特进了监狱,有一部分的我也随着消亡了。”他已经成年,该远走高飞了。
仍然相信人性的存在
除了B.华兹华斯的故事像是欧·亨利忧伤的小说,奈保尔笔下大多是平凡到不能再平凡的人物,人生于他们就是一个过场,没有任何令人震撼之处。这是特立尼达的江湖,男人们兴高采烈地打女人、进监狱,女人们怒气冲天地吵架、私奔。人们对欲望的信仰,全都来自生活的压力。假如他们白天笑了一整天,夜晚一定会在哭泣。我总觉得,在这本书里,男人都像是醉醺醺的阿Q,女人都像是气呼呼的祥林嫂。
喜欢这种平淡而写实的风格,尽管这可能算不上奈保尔最好的小说。这部作品,按照奈保尔的说法,“在很短的篇幅里,它创造了一幅风景画,并使其中住满了人。”奈保尔把那些杂乱无序的日子,那些没有明显特征的事物,轻描淡写地讲出来,就像用手轻轻接住秋天枯黄的落叶,给读者看人们在街道上的本来样子。
这部小说简化了一切,略去了地域、历史和种族,甚至略去了人物的内心,而是聚焦在人物个性,这手法在今天似乎已显得过时,但或许这恰恰是小说吸引人的地方,通过人物性格发现事物中可笑和可悲的特质。它证明了我一直以来就有的感觉,小说的盛世是由前现代向现代转化的时期,而不是由现代向后现代转化的时期。
对此,米沃什曾有一个很有说服力的解释:“我们不再确信人性的存在,证据就是,相对于十九世纪作家笔下那些经典的人物,味同嚼蜡的当代小说中再也没有鲜活的形象能够引起我们的共鸣。”
奈保尔这部小说描写的是正在转化的前现代,他仍然相信人性的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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