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需加班到晚上10点,请假还算旷工?奇葩的“员工考察”当休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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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需加班到晚上10点,请假还算旷工?奇葩的“员工考察”当休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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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8日,山东济宁的吴先生在网上反映,其新入职公司的部门主管强制员工加班到晚上10时,若请假就按旷工处理。吴先生晚上7时请假后,被人事部门要求在自愿离职申请书上签字。11月20日,涉事公司主管回应极目新闻记者称,并非强制加班,而是对新员工入职态度进行培训考察。济宁市任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综合执法大队工作人员称,公司规定存在问题,劳动者可以向监察大队进行投诉。

相关聊天记录截图

11月16日,吴先生所在部门的主管在群里发布消息称“提前通知@所有人明天全员加班,到晚上10时,不允许请假,请假按旷工处理”。吴先生提供的聊天截图显示,其部门主管在群内发布多条消息,“业绩什么样了,这个月干不过人家不打脸啊”,随后便@所有人要求次日全员加班。

部门主管到底懂不懂法?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加班,是有规矩的,这里划重点:《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增加其工作任务,属于违法情形。就是说,员工加班时请假算旷工,属于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应该禁止。在此同样提醒,哪怕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协商一致同意加班,加班的时长同样受到法律的限制,同时,用人单位要支付相应报酬。

用人单位不能为所欲为。我们注意到,该部门主管的发言中,不仅存在违法行为,还存在贬低劳动者的言语,什么“干不过人家不打脸啊”,就是一种霸凌的态度。

或许,公司辩称是“对新员工入职态度进行培训考察”是真的。在现实中,就有不少企业通过奇葩规定,来给新员工一个“下马威”,给新员工立规矩。比如,有的企业要求新员工刷一周的厕所,并非企业在节省成本,而是检测新员工的服从性,如果员工不从,就马上辞退或逼他们离职。

吴先生在请假后被要求签自愿离职申请书,是不是中了同样的圈套呢?不过,不管公司动机如何,逼劳动者签自愿离职申请书,同样是违规行为。企业辞退员工,是有规矩的,公司可以先去看一下相关条款。

更让人奇怪的是,对于吴先生曝光的行为,公司相关负责人称,公司规定内部群不允许截图转发,“如果这个事情再继续蔓延,我们就会反诉,律师已经在关注这个事情的发展了。”不得不强调,公司的规定不能大过法律法规。如果公司有违法违规行为,劳动者有公开举报的权利。公司要打官司,有多少胜算呢?

不管是谁,开办公司第一件事是要懂法,要遵守法律法规,对劳动者多些尊重和理解,不能一副“霸总”上身的样子。在加班方面,劳动者有说不的权利。如果说,用人单位用各种奇葩规定,来考察新员工是不是在权益受到侵害后默不作声,套路同样不难被识破。

对此,劳动者应该硬气起来,依法依规维权。另一方面也提醒用人单位,强制员工加班已成过街老鼠,拿压榨员工的时间来获得超额利润,是饮鸩止渴之举。这样的公司,走不远的,该收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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