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拿癞蛤蟆不当保护动物!四川一男子捕捉收购2890只获刑

别拿癞蛤蟆不当保护动物!四川一男子捕捉收购2890只获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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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男子不仅深更半夜都要出门逮癞蛤蟆,还要花钱从别人那儿收购,企图卖出去赚点小钱,结果非但赚的15000元还没揣热就要上缴,还要罚款、赔钱、道歉、坐牢。近日,成都简阳法院审理了一起男子因抓癞蛤蟆结果被判刑的案件。

癞蛤蟆,四川地区多称“癞疙宝”,是常见的野生动物 ,属于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俗称“三有”动物 。据介绍,一只癞疙宝的生态资源价值达到了100元。

2022年5-6月期间,冯某某为牟取非法利益,多次在简阳周边农村地区,以夜间照明行猎的方式猎捕瘌蛤蟆,不仅如此,他还以每斤8元的价格收购他人猎捕的野生癞蛤蟆后贩卖,一共获利1.5万元。

2022年6月一天凌晨,他在驾车将近期猎捕和收购的野生癞蛤蟆运至某处贩卖途中被民警挡获,民警在车上发现野生癞蛤蟆22袋,总重409.95公斤,总数量2890只。其中1118只活体癞蛤蟆已放归自然,剩余的死体已经全部进行无害化处理。

经鉴定,查获的野生癞蛤蟆属于中华蟾蜍,每只的生态价值为100元,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害为177200元。

简阳法院审理认为,冯某行为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和非法狩猎罪,数罪并罚执行有期徒刑二年四个月,缓刑三年;对违法所得15000元予以追缴,上缴国库;责令其在市级媒体上公开赔礼道歉,并向财政专户支付公益损害赔偿金177200元。

法官提醒:我们常见的“癞疙宝”“癞蛤蟆”学名为“中华蟾蜍”,在2000年被列入《国家保护的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录》。它是蝗虫等害虫的天敌,是捕食害虫的能手和守护森林的“忠诚卫士”,在保护林木、农作物、维持生态平衡上有着很重要的作用,是市郊农村生物链中不可或缺的重要一环。同时,它还是监测环境变化的指示动物及风向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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