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问|买房未取得产权证,是否有权获取拆迁补偿款?

热问|买房未取得产权证,是否有权获取拆迁补偿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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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来自山西省晋中市的高城向新京报记者反映,多年前,他购买了一套房子,长期居住,但一直未能办下产权证。如今,该套房子所在区域将要征拆。高城想知道,自己是否具有获取拆迁补偿款的权利?

解答:

对于高城提出的问题,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刘奇奇律师表示,在司法实务中,主流观点认为,对于手续不全或者无产权产籍的房屋,经有关部门进行合法性认定后,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处理。这也就是说,如果开发商已将商品房交付使用,但还没有办理房屋产权登记,事实上已经占有并长期使用了该房屋,从维护购房人的合法权益出发,应当承认其实际享有所有权人的权利。即房屋实际使用人与房屋征收行为之间具有利害关系,应当具有获得征拆补偿款的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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