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丨格力就高管遭侮辱诽谤报案,该厘清批评和抹黑的边界了

评论丨格力就高管遭侮辱诽谤报案,该厘清批评和抹黑的边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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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论是个人表达,还是大众对表达的“表达”,都该经得起法律和道德尺子的丈量,都该守住应有的边界

格力报案了。据媒体报道,近期多个自媒体为了获取流量,恶意剪辑相关视频、使用低俗污秽言辞侮辱诽谤公司高管,格力方面已就多个侮辱诽谤事件向公安机关报案。

格力方面所说的“高管”,有媒体和网友认为是渠道改革项目负责人王自如。近期,因在采访中称不看工资条、想要一间跟董总近些的办公室方便汇报、劝年轻人心态归零,王自如陷入舆论漩涡,遭受了大量批评非议。

在舆论场,被误解未必是表达者的宿命,但被各种解读必然是——只要表达已涌入公共舆论管道。从当事人的角度讲,他说的那些话或许有其语境;从舆论的角度看,人们可能会将其带入新的阐释语境中。双方的叙事不在一个认知频道上,再正常不过。

这场舆论风波带给人们的启示是,要谨言慎行也好,要据理力争也罢,意识到舆论场的传播规律都很重要。现在看,扰攘的舆情中,很多臧否声音也都在正当批评的范围内,它更多的是言论市场里的观点对垒。虽然未必是“王自如们”喜欢听到的,但网友的正当表达权利理应得到保障。

但也得看到,网上出现了不少越过边界的声音,如玩那些极具暗示性的“私生活梗”,如在缺乏缜密论证的情况下借机唱衰企业。万物有度,可有些臧否已然越过了“不造谣,不网暴”的那个度。

这其中,很多随意脑补当事人情感瓜葛的声音,看似机灵抖得很妙、八卦玩得很巧,可不负责任的脑补,未尝不是对涉事几方的伤害。

这不是说企业高管们是口含天宪不能批评,而是说批评该止于当止之处——那就是法律与道德划定的边界。他们当然可以被正当批评,但不可以被诋毁和网暴;当然应该承受刺激性言论带来的舆论代价,但不应该承受莫须有的攻讦和编排。

眼下格力方面已报警,多位法律人士说,侮辱诽谤案属于自诉案件,该由自然人提起刑事自诉而非由企业出面“维权”,这需要法律层面的厘清。但毫无疑问,格力起诉给造谣与网暴之类的不当行为敲响了警钟。

就在今天,中央网信办启动了网络戾气整治专项行动,其中造谣攻击、恶搞诋毁、网络黑话、恶意造梗就在治理之列。这也倒逼着各方要守住表达的底线:要为表达注入更多的公共理性,少些罔顾事实和理据的情绪化渲染。

说白了,正当批评可以有,不正当抹黑不能有,二者的边界要厘清。在这些事件上,无论是个人表达,还是大众对表达的“表达”,都该经得起法律和道德尺子的丈量,都该守住应有的边界。保护表达权和名誉权并不矛盾,这点对各方都“一体通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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