缅北电诈3名重要头目被缉拿归案,首犯明学昌畏罪自杀

缅北电诈3名重要头目被缉拿归案,首犯明学昌畏罪自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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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缅联合执法取得重大战果

缅北果敢自治区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集团重要头目明国平、明菊兰、明珍珍被成功缉拿归案

视频源 公安部刑侦局

近日,为依法严厉打击缅北涉我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我公安机关对缅北果敢自治区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集团重要头目明学昌、明国平、明菊兰、明珍珍进行公开通缉。

11月16日,在缅甸各方的大力配合下,明国平、明菊兰、明珍珍3人被成功抓获并移交我公安机关,中缅联合执法取得重大战果。

首犯明学昌畏罪自杀

当日,接缅甸驻昆明总领事馆通报,缅方11月15日夜组织对明学昌抓捕,其间明学昌畏罪自杀身亡。

公安机关有关负责人表示,将继续打击缅北涉我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坚决铲除犯罪土壤,依法严惩犯罪嫌疑人,坚决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合法权益。

公安机关正告缅北涉诈犯罪集团,要认清形势、丢掉幻想,立即停止一切犯罪活动,停止一切侵害中国公民生命财产安全的行为,尽快释放全部中国籍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嫌疑人。

中国警方通缉在境外犯罪分子有哪些依据,将起到哪些作用?

法律人士表示,根据刑法规定,犯罪行为或者结果有一项发生在我国境内的,视同在中国领域内犯罪,我国警方就具有对涉案犯罪嫌疑人的侦查权力,可以对其发布通缉令。

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二百七十四条:“应当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在逃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发布通缉令,采取有效措施,追捕归案。”所以,对符合条件的境外在逃分子,也可以发布通缉令。

我国警方是否可以直接跨境抓捕这些犯罪分子?

法律人士表示,各国警方必须尊重他国主权,不能直接到境外抓捕在逃人员,需通过外交途径,获得正当的入境批准手续。在我国,跨境抓捕事项必须层报至公安部,经过严格审批。

若适用中国法律,明氏家族等人将面临什么处罚?

法律人士表示,我国刑法等法律明确规定,外国人在我国领域外对我国或者我国公民犯罪,按本法规定的最低刑为三年以上有期徒刑的,适用我国刑法。明氏家族跨境诈骗犯罪集团涉嫌诈骗犯罪,而且涉嫌故意杀人、故意伤害、非法拘禁等多种严重犯罪,起刑点在三年以上,适用我国法律。

中国公民在境外犯罪以及或者犯罪行为、犯罪结果之一发生在我国境内的,适用于我国刑法,刑罚标准是统一的。

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跨境电诈犯罪与国内电诈犯罪属于同一个罪名,都是诈骗罪,但是因跨境诈骗犯罪,因其属于共同犯罪、集团犯罪,犯罪主观恶性大,非法获利所得更高,社会负面影响力大,人人恨之,属于我国刑法规定的具有情节严重的情形,应该会从重量刑。

在缅北从事电信诈骗的中国籍嫌犯回国后,将受到怎样的制裁?

律师赵琮表示,我国刑法含属地管辖权和属人管辖权。属地管辖权,即凡在我国境内犯罪的,除法律有特别规定的以外,都适用我国刑法,既包括犯罪行为发生地,也包括犯罪结果发生地;属人管辖权,即我国公民在境外实施犯罪行为的,我国司法机关同样具有管辖权。

所以,在缅北从事电信诈骗的回流人员仍是我国刑法的规制对象,其行为往往触犯诈骗罪、偷越国境罪等多个罪名,宜在回国后主动向公安机关如实供述违法犯罪行为,争取自首等宽大处理。

福建求达律师事务所律师陈昆伟指出,目前跨境诈骗可能涉及3个罪名:诈骗罪、组织他人偷越国境罪、偷越国境罪。国内人员去国内实施电信网络诈骗,为了减少出国的费用,掩盖犯罪行为,大多都是通过偷渡去到缅甸、柬埔寨等国外,实施诈骗犯罪,即便涉案人没有实施诈骗犯罪,偷渡的行为也会受到法律处罚的。

2021年,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发布《关于办理电信网络诈骗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涉及跨境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多项新规定。该意见提出:“跨境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占比已超过八成。此类犯罪危害性最大,打击难度最大,打击成本最大,打击必要性最大。”

同时,该意见也强调,应当充分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坚持依法从严惩处方针不动摇,总体从严,区别对待,宽严相济,宽以济严。涉案人员中有相当大比例在团伙中处于较低层级,在跨境电信网络诈骗案件中体现得尤为明显。从严惩处,重点是针对犯罪集团的组织、指挥者和骨干成员,对于跨境电信诈骗中更多的初犯、未成年人、学生,需要结合具体案情和他们的认罪悔罪情况,综合判断其主观恶性、人身危险性,以教育、感化、挽救为主,依法从宽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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