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学生心理健康工作咨询委员会成立,每学年对学生进行一次评估

全国学生心理健康工作咨询委员会成立,每学年对学生进行一次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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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6日记者获悉,教育部决定组建全国学生心理健康工作咨询委员会,切实发挥专家的咨询和辅助决策作用,提高学生心理健康工作科学决策水平。

据教育部,咨询委员会在教育部领导下,承担全国大中小学心理健康工作研究、咨询、监测、评估、科学普及、引领指导等职责。咨询委员会由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秘书长、委员组成,每届任期4年。

咨询委员会的工作由主任委员主持,秘书处设在北京师范大学,负责咨询委员会日常工作。实行“一体+片区”组织机制,根据地理区域划分为华北和东北片区、华东片区、华中和华南片区、西南片区、西北片区,每个片区设组长一人。

教育部公布的名单显示,主任委员有两位,为北京师范大学认知神经科学与学习国家重点实验室学术委员会主任、教授董奇,中国科学院院士、北京大学第六医院院长陆林。

咨询委员会将开展实践调查,组织专业力量,开发适合我国大中小学特点的心理健康测评工具库,建立完善的调研体系和监测机制,跟踪、监控和预测大中小学生心理健康状态,准确把握我国大中小学生心理健康状况。

同时,针对新形势下大中小学心理健康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深入开展科学研究,解决新问题、总结新经验、探索新规律,促进各地和学校前瞻性思考、全局性谋划、整体性推进学生心理健康工作。整合多方资源,创新发展心理健康服务模式,为大中小学生提供更加专业、便捷和有效的心理健康服务。做好重要决策、顶层设计的前期研究,为政策制订提供咨询和决策参考意见;发挥专业优势,分类面向学生、家长、教师等群体进行科普宣传,为推进学生心理健康工作、开展相关研究和创新实践模式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教育部要求,各工作片区要在组长组织带领下,通过调研、科普宣讲、义诊等多种适宜方式,每学年至少组织一次覆盖所在片区省份的重大活动,对片区大中小学生心理健康状况进行一次评估,准确把握学生心理健康工作现状、发展动态、存在问题及工作建议,向所在区域省级教育行政等部门和秘书处作出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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