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字小如蚁来形容一些药品说明书,相信很多人都会认同。
11月13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了一批无障碍环境建设检察公益诉讼典型案例,其中包括江苏省连云港市检察机关督促推动药品说明书适老化改造一案。连云港市海州区人民检察院药品零售药店随机抽样20种老年群体常用药的药品说明书发现,20份药品说明书的字号均小于5.5磅,最小的字号只有3磅,均小于7号,特小的字号只有3磅。
3磅字是个什么概念,约为一毫米,说它字小如蚁一点都不为过。这么小的字,别说老年人了,就连视力良好的年轻人看起来都费劲。尤其被人们戏称为“微雕印刷术”的说明书,竟然出现“一粒米能遮四个字”的奇迹。难不成每家备个放大镜?除了小以外,看不懂是另外一道难题。说明书里充斥着专业术语,关键信息却淹没在条条框框里。
药企当然有自己的说辞。有些药品本身包装就小,说明书又能大到哪里去?林林总总密密麻麻,五脏六腑俱全,地方太小,要说的又不少。别的商品,只要把含量、配料等信息写清楚就行了,可药品不行,什么化学成分、用法用量、不良反应、服药禁忌等等都要写清楚,每一项又不是三言两语说得清楚的,这必然会增加字数和厚度。
可这些都不能成为药企用缩小字体,增加密度来解决问题的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药品说明书和标签管理规定》中虽未对药品说明书的字体字号有明确规定,但明文规定药品说明书和标签中的文字应当“清晰易辨”。显然,需要用放大镜才能看清楚的药品说明书无论如何也够不上“清晰易辨”的标准。
药品说明事关用药安全,说明书都看不清楚,如何确保用药安全?万一误服或者一些禁忌没看到怎么办?后果不堪设想。
也不止老年群体常用药有这样的问题,几乎所有的药品说明书都或多或少存在类似的问题。这个问题始终要解决,需要从药企到管理部门一起想办法。比如包装能不能做大点,给说明书一个容身之地;内容上能不能更简单一点?在几页纸上包罗万象显然是不可能的,哪些需要写入哪些不需要得有个谱。说明书是为患者服务的,它的读者是千千万万普通患者,重在简洁明了,通俗易懂,不能云里雾里,为了免除自己的责任,为了规避法律风险就无节制地拉长,这样的说明书对患者而言又有什么实际意义?如果实在精简不了,能不能出个电子版,通过扫码获取?
说明书的问题其实反映的是环境友好程度,考验的是以人为本的诚意。得学会用新的思路新的办法解决问题,药企不能只图省事总是老方一帖,那会给人留下无所作为、消极应对的印象,长期来看只会损害企业形象,并不划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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