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篇 火攻篇(白话文) 巧用妙火,攻敌制胜

第十二篇 火攻篇(白话文) 巧用妙火,攻敌制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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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子兵法》第十二篇 火攻篇  白话文

孙子说:火攻有五种目标:一是焚烧敌军的人马,二是焚烧敌军的粮草积聚,三是焚烧敌军的辎重,四是焚烧敌军的仓库,五是焚烧敌军的运输设施。实施火攻必须具备一定的条件,发火器材必须经常准备好。发火还要选择有利的时候,起火要选准有利的日期。所谓有利的时候,指的是天气干燥;所谓有利的日期,指的是月亮运行到“箕”、“壁”、“翼”、“轸”4个星宿的位置,凡是月亮运行到这4个星宿位置时,就是起风的日子。

凡用火攻,必须根据上述五种火攻所造成的情况变化,适时地运用兵力加以策应。从敌人内部放火,就要及早派兵从外面策应。火已烧起,而敌军仍能保持镇静的,要观察等待,不要马上进攻,等火势烧到最旺的时候,视情况可以进攻就进攻,不可以进攻就停止。火也可以从外面放,那就不必等待内应,只要时机和条件成熟就可以放火。火发于上风,不可从下风进攻。白天风刮久了,夜晚风就会停止。军队必须懂得五种火攻方法的变化运用,等候具备条件,然后实施火攻。

用火来辅助进攻的,明显地容易取胜;用水来辅助进攻的,攻势可以加强。水可以断绝敌人的联系,却不能烧毁敌人的蓄积。

凡打了胜仗,攻取了土地、城池,而不能够巩固胜利,是危险的,这就叫做“费留”。因此明智的国君一定要慎重地考虑这个问题,优秀的将帅必须认真处理这个问题。不是对国家有利,就不要采取军事行动,没有取胜的把握,就不要随便用兵,不到危急紧迫之时,就不要轻易开战。国君不可凭一时的恼怒而兴兵打仗,将帅不可凭一时的怨愤而与敌交战。符合国家利益就行动,不符合国家利益就停止。恼怒可以重新欢喜,怨愤可以重新高兴,国亡了就不能再存,人死了不能再活。

所以明智的国君对战争问题一定要慎重,良好的将帅对战争问题一定要警惕,这是安定国家和保全军队的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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