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小王是集团太子爷呢
孟老师讲得太好了
有理由相信,表见代理,履行合同合同后追偿 民事制度要公平, 商是制度要效率。形式审查无需核实 带有公章或合同专用章的空白书。介绍信有相同法律相应都能有理由相信,伪造的一定是无权代理 表现代理必须承担责任。之后再进行追偿。 民法是内部 商法是外部 代理权滥用:自己代理。一仆二主以前所有相对无效。 恶意代理绝对无效,共同侵权连带责任。 转委托,付代理,本职工作 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表见代理:有理由相信
职务代理:主观题 职务:被代理人是公司,授权方式 加代理 职位所产生的概括代理。代理人在执行自己的工作任务。 属于本职工作,就是职务代理,超出了工作范围就是无权代理。 有理由相信。你有代理权限就是表见代理 横向:本职工作 擅自就是无权效力待定 纵向:内部权益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无权代理客观题90%效力待定 效力待定(曾经经理开除伪造公章)可撤销 不知情善意相对人 询问最高权利,催告权通知 损失:给选择权,请求当事人履行合同或者赔偿损失 主观题表见代理 已公司单方意思表示就有司法权利 经常,往常,长长,有权利外观 表见代理:客观要见有理由相信 权利外观,委托书,交易习惯,介绍信,有公章 合同
无权代理,表见代理,区别:有理由相信
汪仔浪味仙 回复 @汪仔浪味仙: 这节课讲得无权代理的案列,经过这次合同制度的修改,不就变成了表见代理了?
职务代理
一起侃大山11.28
伪造公章,相对人不知情,有理由相信是不是构成表见代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