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周,两名涉案金额超过2亿元的贪官分别过堂、宣判。
央视新闻消息,11月9日,湖南省常德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行长田惠宇受贿、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一案。
常德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1997年至2022年,田惠宇利用担任中国信达信托投资公司副总裁,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行长,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行党委副书记、副行长,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党委书记、行长,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行党委书记、行长,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行长等职务便利以及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贷款审批、业务承揽、工作调动等事项上提供帮助,非法收受他人给予的财物,折合人民币共计2.1亿余元。
检察院还指控,田惠宇在担任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行长期间,为徇个人私利,违反规定,滥用职权,干预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附属机构正常经营决策活动,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利用因职务便利获取的内幕信息以外的其他未公开信息,违反规定,从事与上述信息相关的证券交易活动,情节特别严重;身为证券内幕信息知情人员,在对证券交易价格有重大影响的信息尚未公开前,买入该证券,或者泄露相关信息,或者明示、暗示他人从事上述交易活动,情节特别严重。
检察机关提请以受贿罪、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罪、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罪追究田惠宇的刑事责任。庭审中,检察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田惠宇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发表了意见,田惠宇进行了最后陈述并当庭表示认罪悔罪。庭审最后,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
次日,11月10日,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中信银行原行长孙德顺受贿一案,以受贿罪判处被告人孙德顺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对孙德顺受贿犯罪所得及其孳息依法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经审理查明:2003年至2019年,被告人孙德顺先后利用担任工商银行北京市分行副行长,交通银行北京市分行行长,中信银行副行长、行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为有关企业在获取贷款等事项上提供帮助,非法收受财物折合人民币9.795亿余元。
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孙德顺的行为构成受贿罪。孙德顺受贿数额特别巨大,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社会影响特别恶劣,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论罪应当判处死刑。鉴于孙德顺归案后如实供述罪行,认罪悔罪,积极退赃,受贿所得财物及其孳息已全部查扣到案,具有法定、酌定从轻处罚情节,对其判处死刑,可不立即执行。同时,根据孙德顺犯罪的事实和情节,决定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法庭遂作出上述判决。
至此,上述两名金融领域贪官均已跻身“2亿元贪官俱乐部”之列。澎湃新闻记者注意到,随着近来金融领域反腐的深入,还有一批贪腐金额过亿元的腐败分子被揪出。
例如,今年7月13日,江苏省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原银监会党委委员、副主席蔡鄂生受贿、利用影响力受贿、滥用职权一案。
江苏省镇江市人民检察院指控:2006年至2021年,被告人蔡鄂生利用担任原银监会党委委员、副主席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相关单位和个人在融资贷款、业务承揽、职务提任等事项上提供帮助,直接或者通过他人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4.09亿余元。2018年至2021年,蔡鄂生利用曾任原银监会党委委员、副主席的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相关单位和个人在股权转让、融资贷款、工作调整等事项上提供帮助,直接或者通过他人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1亿余元。
2010年至2013年,蔡鄂生在担任原银监会党委委员、副主席期间,违反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在履行监管职责过程中徇私舞弊,滥用职权,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情节特别严重。检察机关提请以受贿罪、利用影响力受贿罪、滥用职权罪追究蔡鄂生的刑事责任。
庭审中,检察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蔡鄂生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主持下充分发表了辩论意见,蔡鄂生进行了最后陈述并当庭表示认罪悔罪。庭审最后,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
近年来,金融领域涉案金额过亿元的贪腐案件已有多起。例如,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赖小民就被法院认定受贿财物折合人民币共计17.88亿余元,贪污人民币2513万余元。
还没有评论,快来发表第一个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