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而不休的落马厅官,被控退休8年敛财超任职期间总和

退而不休的落马厅官,被控退休8年敛财超任职期间总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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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江西省吉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消息,2023年11月9日,江西省吉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赣州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潘贻明受贿、利用影响力受贿一案。吉安市人民检察院派员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潘贻明及其辩护人到庭参加诉讼。

吉安市人民检察院指控:2001年至2015年2月,被告人潘贻明利用担任会昌县委书记,赣州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副巡视员等职务上的便利,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项目承接、企业经营、职务调整等方面谋取利益,先后多次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折合人民币共计442.569万元,其中18.9万元未遂。

2015年2月至2022年,被告人潘贻明退休后利用原职权及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有关个人在项目承接、企业经营、职务调整等方面谋取不正当利益,先后多次收受他人财物折合人民币共计615.3043万元,其中55万元未遂。

庭审中,公诉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潘贻明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发表了意见,潘贻明进行了最后陈述,并当庭表示认罪、悔罪。

庭审最后,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

社会各界群众80余人旁听了庭审。

潘贻明,男,汉族,1954年6月出生,广东河源人。他曾任石城县委书记等职,1999年任会昌县委书记,2004年任赣州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2011年任赣州市人大常委会副巡视员,后于2015年2月退休,今年4月宣告被查。

来源:综合江西省吉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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