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觉得事情没有那么简单,当初郭老爷子反对未必只是因为钱,应该是觉得这件事害处大于好处。没有反对成功,那么那些害处,比如噪音、比如挡光什么的就被迫得承担,这时候还不让人家补钱也享受这件事的好处,就没道理也不够善良。哈哈,一点浅见哈
这个𣎴应该剥夺他坐电梯的权利,但应当在承担负担部分,再象征性交点罚金。至少让之前的住户心理平衡,有过错就要担责任,这是必须的。
老旧小区加装电梯本身就是个一言难尽的话题,实际使用远不如宣传的效果,对2楼腿脚还可以的人是鸡肋,对1楼有百害无一利
老公房装电梯本就是违背市场价规律的行政干预。对于由此引发的矛盾,公检法一律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以“别闹”为判决的唯一准则。
老房子安装电梯这件事儿,就是面镜子,很是能够体现每个人身上的丑恶,即使日常见面打招呼再热情的邻居,也会在这件事上翻脸无情。
我相信邻居应该是和郭提出补交他应该付出的费用即可以使用电梯,而郭坚持白嫖,才会因为郭不服气提出了诉讼。
少这一票为什么就说是郭老爷子呢?
越老越糊涂,就应该被制裁
现行法律就是惩罚违法、保护合法
如果我把人杀了,然后我道歉补偿就可以不判刑了?和这个有什么区别?破镜怎么可能重圆,已经损坏的,补偿可以换回原来的镜子么?
幻彩依然 回复 @替我保守秘密: 你这太极端了,杀人有杀人的惩罚,你这就属于抬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