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保障“一带一路”,北京四中院构建完善十项审判机制

服务保障“一带一路”,北京四中院构建完善十项审判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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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是习近平总书记提出共建“一带一路”倡议十周年。随着“一带一路”基础设施联通、贸易畅通和资金融通的深化,人民法院受理的跨境商事纠纷不断增加。11月9日,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召开“服务保障‘一带一路’十项审判机制暨十大典型案例”新闻通报会,通报涉外商事审判服务保障“一带一路”建设的十项审判工作机制,并发布十大典型案例对相关审理经验进行介绍。

新京报记者获悉,自集中管辖北京市涉外商事一审案件以来,北京四中院共审结涉“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及地区商事案件531件,结案标的总额77.7亿元。其中,以调解方式结案52件、撤诉方式结案128件,调撤率达40.63%。在调撤案件中,涉案标的总额达1.24亿元,合计为当事人节省诉讼费用715.13万元;平均审理用时缩短,节约当事人近40%的纠纷化解时间。

四中院副院长、政治部主任王运涛介绍到,“一带一路”国际及地区间司法协作日益密切,案件类型多样,包括国际货物买卖、投资合作、货物运输合同、旅游服务合同、委托合同、与公司有关的纠纷等多达113种案由。当事人涉及88个国家和地区。涉外仲裁司法审查、申请承认与执行外国法院民事判决、仲裁裁决案件数量持续增长。北京四中院累计受理承认和执行境外法院判决281件,承认和执行境外仲裁裁决案件38件。

新京报记者了解到,北京法院国际商事纠纷一站式多元解纷中心和北京国际商事法庭相继在北京四中院成立以来,通过构建涉“一带一路”案件当事人全流程引导机制、涉“一带一路”基础设施建设系统评估机制、实质化解决争议的多元调解工作机制、国际商事纠纷诉源治理工作机制、完善“一带一路”域外法查明工作、国际条约和国际惯例准确适用机制、涉外审判精品工程、国际司法协助工作机制、推进涉外审判信息化智能化建设和涉外审判人才队伍培养等十项审判工作机制,充分发挥涉外审判职能作用,持续提升涉外审判质效,为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行稳致远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

通报会上,北京国际商事法庭庭长马军通报了服务保障“一带一路”建设十大典型案例,典型案例涉及援引在先案例高效查明域外法,依法适用国际惯例和新加坡、泰国、利比亚、莫桑比克等域外法、仲裁披露事项界定、承认和执行外国仲裁裁决等多方面内容,对于推动涉外商事纠纷高效化解,平等保护中外当事人合法权益,具有积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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