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用好调解等多元方式解决老旧小区加装电梯产生的邻里纠纷

最高法:用好调解等多元方式解决老旧小区加装电梯产生的邻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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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8日,最高人民法院举行新闻发布会,和住房城乡建设部联合发布第一批老旧小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典型案例。

随着更多老旧小区加装电梯,可能会有新的邻里纠纷产生,但邻里对簿公堂往往会激化矛盾,不利于构建友善社区、和谐社会,对此类纠纷如何开展诉源治理,让矛盾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成为一大问题。

对此,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副庭长吴景丽表示,良医治病于未发。邻里纠纷是典型的熟人之间的纠纷,如果放任纠纷发展并将此类纠纷全部引入法院,反而会因诉生怨、积怨成仇,不利于纠纷化解。

此次最高人民法院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共同发布典型案例,就是要指导各级人民法院和行政主管部门坚持“抓前端、治未病”,用好调解这个“东方经验”,将法治、德治和自治相结合,开展多元解纷,加强诉源治理:

一是坚持法治与德治相结合。法安天下,德润人心。德治是最好的诉源治理。与邻为善、守望相助、互谅互让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人民法院要在法治宣传和裁判文书中大力弘扬法治、文明、和谐、友善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导当事人互谅互让。社区和家庭一样,以让为要、以和为贵。此次发布的多起典型案例,都有原来反对加装电梯、后来需要使用电梯的情形。如果当初以让为先,让电梯早日装起来,后期就会更早享用电梯带来的便利,也不会引发其他业主的反对。王某、窦某诉骆某、阳某等侵权责任纠纷案中,楼上业主在已经胜诉并已完成电梯加装的情况下,仍然主动出资为二层反对加装电梯的年届九旬的老年人增设电梯入户连廊,以便于其使用电梯,充分保障了老年人权益,使邻里关系更加和谐,殊为可贵。

二是坚持法治与自治相结合。我国是人口大国、经济大国,随着社会经济发展,矛盾纠纷会不断增多。中国人民有厌诉的传统,尤其是邻里之间,都不愿打官司,希望协商解决纠纷。人民法院应当充分利用基层群众自治性组织、公益组织等社会力量在化解纠纷中的作用,引导人民群众协商解决纠纷,将纠纷解决在基层、化解于萌芽。例如,浙江杭州某小区业主因加装电梯产生纠纷的调处,该小区居民就加装电梯产生争议,导致项目搁置长达4年之久,根据部分业主申请,当地街道办邀请资深律师、经验丰富的调解员、工程技术和特种设备专家以及民情议事员等5人组成听证团,并邀请各方业主的代理人也参加听证,通过充分释法说理、沟通交流,自发解决纠纷,让纠纷不出街道,达到了很好的诉源治理效果。

三是坚持将司法审判融入社会治理大局。坚持“抓前端、治未病”理念,把诉调对接的“调”向前延伸,主动融入社会治理体系和诉源治理大格局,支持开展“无讼”村等创建。各级人民法院将继续与住房城乡建设等行政主管部门、调解组织通力协作,通过发布典型案例、制定政策文件、开展联合调解、指导人民调解、推动诉调对接等方式,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加强多元解纷和诉源治理,汇聚化解矛盾纠纷的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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