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0麦教授:西方的政治传统(下)

90麦教授:西方的政治传统(下)

00:00
15:26

单期海报 



随堂讨论

在你看来,自由主义是西方历史发展的必然吗?

欢迎在下方评论区留下你的看法和观点。


课堂文稿

大家好,我是王智涵,网上大家叫我麦教授,咱们继续聊聊弗雷德里克·沃特金斯《西方政治传统:近代自由主义之发展》这本书。


上集说到,真正从古希腊人手中接过法治接力棒的是和他们一海之隔的古罗马人。古罗马人虽然与古希腊人并不属于同一个族群,但是却有着相似的历史经验,古罗马最初也是一个城邦,但是在后续的发展中却成功避免了古希腊人遭遇的一些问题。


古罗马对古希腊政体的继承

首先在对外的问题上,古罗马人并不像古希腊人那么纠结于要不要把自己珍贵的公民权给予新征服土地上的民众,至少在到古罗马共和国统一整个亚平宁半岛为止一直都是这样的。当然虽然生活在罗马城范围以外的自由民理论上确实拥有参政权,但前提是他们必须亲自到罗马城来行使他们的参政权,因此会日常参与投票的实际上还是以罗马城周边的自由民为主,但是这种理论上可以随时兑现并且大致平等的权利确实把罗马境内的人民都团结在了一起。


其次在内政方面,古罗马人在共和国时期创造性地设立了一套可以制衡各个阶层的制度。古罗马当然也存在平民与贵族之间的矛盾,贵族虽然掌控元老院,但是平民也有自己的任何贵族都不得参与的平民会议(Plebeian Council),在平民会议上可以选出出身平民、也为平民利益代言的护民官(tribune),而由十名护民官组成的会议可以与整个元老院的决议进行抗衡。


大家可能见过一些古罗马时期的旗帜,上面都写着S.P.Q.R四个字母,其实那才是古罗马的正式国名,þSenātus PopulusqueRōmānus,即“元老院与罗马人民”,所谓的罗马人民就是除去了贵族以外的全体罗马公民,也就是能参加平民会议的人,这个名字也很好地体现了贵族与平民之间的制衡关系。


而古罗马制度化的贵族当然也是和古希腊人有所不同的地方。贵族参与政治的几率不低,而绝大部分的行政职位以及元老院的事务都需要通晓古罗马的法律,除此以外贵族们也需要平民的支持才能担任绝大部分的职位,而获得平民支持的一个十分有效地途径就是为平民提供免费的法律服务,这就更加激发了贵族学习法律的热情。当然了,并不是每个贵族都是学霸,所以有些贵族会出钱雇佣一些专精于法律的人才,久而久之就诞生了一个新的阶层,那就是“法律顾问(jurisconsults)”,这恰恰是古希腊人一直都没能做到的。


而不同于中国的状师,这些古罗马的法律顾问很快就因为自己的专业能力而取得了极高的名望,而很多行政官员也将他们任命为了半官方的助理,法官到后来也会指派法界的领袖来组成咨询会议,而共和国时期需要通过选举产生、一年一届的政务官每次上任的时候都要颁布诏令(praetorian edict),来告诉人民他在任期内将以何种原则以及程序来处理各种问题,这类诏令就是由这个咨询会议起草的;而下一任的政务官一般会沿用上一任比较成功的程序以及法律,于是随着时间的推移成功的先例(precedents)越来越多,终于到了公元六世纪查士丁尼一世的时期,þ古罗马人已经可以编纂出一套极其系统、极其完备的《查士丁尼法典(CodexJustinianus)》了,而这也是古希腊人没能做到的。


罗马帝国政体的溃败

但是古罗马人在法治方面的辉煌成就终究还是败给了扩张无度的国家机器。随着罗马军团横行整个地中海世界、从耶路撒冷的沙漠到伊比利亚的海岸都飘满了罗马的鹰旗,古罗马作为一个帝国就再也无法单纯靠法治来维持自己建立的罗马和平,而是不得不诉诸军队以及庞大的官僚系统,而雪上加霜的是,虽然共和国时期法律还能够对官僚集团形成有效的约束,但是自从罗马进入帝制时代后,罗马皇帝为了尽可能地将帝国的权力牢牢掌握在自己手中,是选择架空了相当多的原本可以制约行政权力的部门以及职位,当法律失效后,能对统治阶级形成制约的就只剩下伦理道德了,然而古罗马社会终究还是一个以法律为基础的社会,皇帝与官员再荒淫无度,老百姓很有可能会说:“但他又没犯法,这就是他个人作风的问题。”所以像中国这种言官可以把皇帝逼得几十年不上朝的情况在古罗马是不可想象的。于是罗马帝国就在统治集团的荒淫无度、横征暴敛中崩溃了。


在这一章的末尾,沃特金斯总结道:

“虽然有这许多的限制,古人对法治社会的实验却对西方历史过程产生了决定性的影响。罗马帝国崩溃后,数百年间都是动乱与贫困的局面,这期间的人民从未忘怀往日黄金时代的和平与繁荣,那个时代整个文明世界都臣服于法治之下。即便在最黑暗的日子里,人们都不曾放弃恢复昔日光荣的希望。虽然近代世界终于在旧世界的废墟上崛起,却依然和古代城邦的法律概念紧紧联结。近代人试图用新的观念与制度解决‘建立法律下的自由’这个古老的问题,今天我们仍从这个角度去构思社会问题,正是对远古时代于西方世界恒久影响的礼赞。”


就是这本书第一章的全部内容了。大家现在应该可以多少领略到沃特金斯这本书的写作风格了吧,线索明晰,层层递进,就算你并不清楚一些历史细节,但也不妨碍你对于主旨的理解。


西方政治的发展

亚洲、尤其是以中国为代表的东亚在这一章一直作为一条暗线而存在,他讲述了一个帝国因为广袤的疆土以及多样化的人口及文化,一致的习俗与惯例因而无从谈起,法治更加无从谈起,所以只能诉诸高度组织化的权力,即文官与军队来维持其统治。同样也是因为一致的习惯与惯例的缺席,强调伦理道德以及调和的儒家思想逐渐获得官方的青睐,朝廷与官府因而不算是纯粹的司法权威,而是道德教化的主体,扮演的是负责调和矛盾的仲裁者,而非辨明法律条例的法官。


而古希腊与古罗马的法治传统则是作为主线。古希腊各城邦因为没有建立超越地方性的政治实体,因而很好地保存了先民时代的原始的法治主义,全部的成年男性自由民都能参政议政。古希腊作为一个热衷于海外贸易以及建立殖民地的文明又需要面临日新月异的法律纠纷与难题,所以成文法应运而生,同时还发展出了强调形式逻辑的哲学。然而全部公民直接参政议政使得古希腊诸城邦并没有发展出专业的法律阶层,只要掌握了严密的辩论以及推论技巧,直觉上再离谱的结论都有可能获得法院陪审团以及公民大会的认可,再加上古希腊城邦不愿意将自己的公民权给予核心地区以外的人民,这导致这种古典民主体制逐渐失去人心,古希腊世界也陷入了常年的内耗,终于被崛起的马其顿人尽数征服。


在马其顿之后崛起的古罗马人则一方面与古希腊人一样有着城邦生活的经验,另一方面则避免了古希腊人的一些问题,比如慷慨地将公民权给予新征服土地的人民,比如平民与贵族相互制衡的体制最终导致了专业法律阶层的诞生,正是得益于此,古罗马法才大大超越了古希腊的法律,成为古典时代的典范,甚至对近两千年后的世界的立法者仍有借鉴的意义。然而在罗马进入帝制时代以后,法律终究还是无法有效制约日趋臃肿的国家机器,在皇帝、官僚与军事统帅攫取个人利益的过程中被破坏殆尽,这也最终导致了罗马帝国的覆灭。


你看,是不是条理清晰,层层递进呢?


本书的时代性意义

而沃特金斯区别于很多学者的还有另一个方面,就是他虽然论述的主题是“西方政治传统”,但他在不同的章节里也会论及同时代亚洲的情况,而更加难能可贵的是,这本书出版的1948年,亚洲的很多国家还尚未脱离帝国主义的殖民统治获得独立地位,中国内战还在如火如荼地进行,局势对于有美国政府支持的国民党来说非常的不乐观,中国这时也还没能完全摘掉东亚病夫的帽子,而日本更是以二战战败国的身份付出了巨大的代价,还处于被美国为首的同盟国军事占领的阶段。沃特金斯在书中却能以一种公允的心态以及笔触讨论亚洲的历史、传统以及未来,并未采取当时主流的“亚洲专制帝国”这样的视点,比如他就在十二章很明确地说,古代东方的专制帝国与近代的独裁统治对于基层的控制力不可同日而语,中国和日本哪怕在最专制的君主的统治下,两国人民“也享有相当大的处理本身事务的自由”。


他更是指出,哪怕到了二十世纪,日本军国主义者想要照搬纳粹德国的极权独裁统治,但效果却很难达到德国的程度。他认为这很好地揭示了欧洲以外民族既有的某种多元主义的倾向,而这种多元主义与宪政民主制强调的“独立社群间的协商”不谋而合,因而东方文明本质上并不是现代独裁政治的温床。


自由主义的诸多问题

而且更让人敬佩的是,他虽然在这本书中有意无意地透露出了他个人的自由主义立场,但他却并没有以自己的立场为先,而是自始至终都很好地坚持了学者的中立与公允。


一方面他不留情面地批评了自由主义在他那个时代存在的种种问题,例如“民族主义狭隘的仇恨和种族主义式的殖民主义的不公不义,都证明了近代自由主义的失败,因为后者既无法维持内部的统一,也无法扩大外在的影响”;例如“自由主义的试验将大部分的注意力集中在了一个单一社会组织形式——近代主权国家——的制度上,这是它最大的弱点……自由主义的改革社会的努力,多半集中在全国性的立法机构上,其次则是在地方与市政集会上。普选与自由选举公职人员制度的确立,是自由进步的公认标准。这些发展固然极具价值,结果却使议会国家成为近代自由主义唯一有效的制度。但就节制、管理当代社会的功能而论,国家这个单位一方面太大,一方面又太小。”他还指出,柏拉图的哲人王观念以及基督教的天启传统在世界哪怕进入科学昌明的时代后也导致了普通人对于精神病医生、社工等专业人士的尊重乃至盲从,而这种尊重或盲从恰恰“取代了以前的‘法治下的自由’的观念”,这对于七十多年后优绩主义盛行的今天还具有相当的参考价值,而且大家要知道的是,沃特金森这本书出版的时候,米歇尔·福柯还在巴黎高等师范学校读本科,而距离福柯出版那本也讨论了精神病医生的著名的《规训与惩罚》还有22年,可见沃特金森这本书的前瞻性。


另一方面,沃特金斯对于自由主义以外的思想以及政治传统并没有一笔带过或是当作证明自由主义正当性或先进性的反例。比如他对于马克思主义的评价就相当公允,并没有将马克思主义思想与苏联在国家层面上的行为画等号;而正如同大家在第一章里感受到的一样,沃特金斯对于儒家思想更是给予了充分的肯定,原因说来也不复杂,就是因为沃特金斯认为历史是检验思想的最好标准,而中国虽然也经历过古希腊世界相同的危机,þ但是儒家思想却能够最终“成为政治与社会的力量”长达两千年之久。


也是因为这个原因,金斯认为儒家思想在中国的发展反而能给现代的西方人希望以及参考,因为这证明了世俗化的理性主义与人文主义并非死路一条;而不同于近代自由主义对于主权国家的强调,孔子及其弟子对家族这个更基础的单位可谓相当重视,因而儒家的伦理道德才最终得以以家庭为发端、由下至上、由小到大地扩散至全社会,而沃特金斯觉得这正是自由主义可以学习和借鉴的地方。


 自由主义在这本书出版后仍然在曲折中发展着,并呈现出了相当持久的生命力,比如这本书出版的十年后英国哲学家以赛亚·柏林就提出了他著名的两种自由概念——消极自由(negative liberty)和积极自由(positive liberty);然后又过了十三年,美国哲学家约翰·罗尔斯的《正义论》又横空出世,影响力远远超出了哲学以及政治学的范围,而这本书甚至在西方学界内部还直接导致了和自由主义以及个人主义对着干的社群主义的诞生,两者之间的辩论一直如火如荼地持续到了今天,但自由主义思想的生命力由此也可见一斑。对于身处于新冷战的氛围甚嚣尘上的二十一世纪第二个十年的读者,不管你对于自由主义抱持着怎样的一种态度,这本出版于上世纪冷战初期的书都能够有助于你了解自由主义以及西方政治传统的发展的大致脉络,甚至对你理解中国的政治传统都有一定的参考意义,而如果我们还能从沃特金斯这种超越本身立场、实事求是的精神中汲取一些养料、获得一些启发,那就更好了。


今天我们就讲到这里。大家有缘再会!




以上内容来自专辑
用户评论

    还没有评论,快来发表第一个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