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情绪是正常的,道理站在自己这边也是事实,现实的残酷在于,“情绪”和“道理”有时候可能解决不了问题,谈判、协商,甚至妥协,也许才能促进问题的解决
花几十万元购买的商品房,交付期限过了3年仍未见到房子,如今还让业主补差价——连日来,郑州市金水区郑东龙湖一号问题楼盘项目攻坚化解工作指挥部发布的一份“保交楼”处置公告,持续引发争议。
从指挥部发布的处置公告看,有的地块需要按照1357.6元/平方米的标准补交,如果选择退款将以4.75%的年化率退还本金及利息,半年内有序退款到位;有的地块可以退款但不再补偿资金占用费。无论是哪一种选择,业主受损是必然的。从记者采访的情况看,多数业主表示自己坚决拒绝补交房款。
相关资料显示,该楼盘是河南省重点建设项目,开发于2013年,本应在2019年底陆续交房,但如今依然没有完成施工。其间,该项目多次被群众举报存在五证不全、一房两卖等违规操作。开发商美商置业有限公司合同纠纷缠身,资金屡被冻结,工地多次停工。明明是开发商的责任,倒头来却需要业主和它一起承担责任,太离谱。
不合理又能怎样呢?走法律程序一路告下去吗?这种尴尬的境地,笔者感同身受,因为自己几年前购买的房子,逾期两年还未交付。一开始,业主群里群情激愤,一定要追究开发商的责任,至少要明确违约金的赔付问题,但与开发商谈判未果;多次谈判甚至反映到相关监管部门,也没有实质性结果;后来,有关违约金的问题暂且搁置,关注点放到了何时正式交房……业主们一退再退,何时正式交房依然没有结果。这期间,也有业主建议,要不就把开发商告到法庭,但律师建议这未必是最好的选择。
明明是开发商的问题,凭什么要业主来分担责任?明明有合同的白纸黑字,为什么就不按约履行?明明是河南省重点建设项目,为什么存在如此多的问题?太多的“为什么”需要答案,只是,对于购房业主来说,比追究“为什么”更重要也更现实的是,如何解决当前的问题。
诚如律师所言,在购房中虽然有合同作保障,但从实际情况看,在开发商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况下,如果开发商申请破产,楼盘面临彻底烂尾的风险,业主的房款很大可能得不到偿还,所以不建议和开发商一直对抗。有情绪是正常的,道理站在自己这边也是事实,现实的残酷在于,“情绪”和“道理”有时候可能解决不了问题,谈判、协商,甚至妥协,也许才能促进问题的解决。
绝大多数旁观网友当然也跟当事业主的态度一样,拒绝补房款差价。只是,对于当事人而言,更多考虑应该是“如何保证自身利益最大化”而非情绪的输出。如果一定的妥协、退让,能解决当前的困局拿到房子,这可能才是最好的、不得已的选择。从现实来看,这其实已经注定了业主要牺牲部分利益。
尽管业主可以牺牲利益,但攻坚化解工作指挥部必须就方案背后的依据和原因作出公正、合理的解释,极尽可能地把业主的损失降到最低。假若房款补交了,又如何确保楼盘顺利交付?假若不同意补交房款,退款的时限和补偿方案业主能不能接受?于房地产监管部门而言,业主的这份无奈、这份憋屈、这份妥协不能视作理所当然,顶多算一个不得不如此的结局。究竟是什么原因走到了这一步,值得相关各方认真反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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