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卡被冻结,男子报案称遭遇诈骗,哪知自己已因涉诈被网上追逃

银行卡被冻结,男子报案称遭遇诈骗,哪知自己已因涉诈被网上追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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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市民李某到成都市公安局青白江区分局祥福派出所报案,称自己可能遭遇诈骗,因为接到自称民警的电话,要求他接受调查。然而,当派出所民警查询其身份信息后,竟然发现李某自己就涉嫌诈骗,已被警方列为网上追逃人员。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呢?

涉诈人员李某

“警察同志,我要报案,我遭遇电信诈骗了。”近日,市民李某来到成都市公安局青白江区分局祥福派出所报案,称自己的银行卡被冻结,还接到了自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民警的电话,通知自己接受调查。

接警后,祥福派出所民警对李某身份信息进行查询,发现其李某自己已因涉嫌诈骗,被警方列为上网追逃人员,此前确实曾通知其到派出所接受调查。

确认李某属于涉诈人员后,民警随即对其进行控制。

对于自己报案却成了涉诈人员,李某百思不得其解,“我以为我遭到诈骗,没想到自己涉诈。”

原来,李某因为将其银行卡提供给他人使用,被犯罪分子利用以获取非法利益,被广西警方发现后,对银行卡原主李某进行了上网追逃。

当派出所民警向李某讲明为什么涉诈之后,李某才知道自己的行为已构成违法犯罪,而且此前接到的警方电话,并非是诈骗,确实是让他到派出所接受调查。李某表示,此前确曾将自身银行卡提供给他人使用,只是不清楚具体用途。

目前,犯罪嫌疑人李某已被移交至广西警方作进一步处理。

警方提醒:电信诈骗分子在收到赃款时,为了确保安全,需要先进行洗钱,将赃款层层转账分流,最终实现将赃款洗白、占有的目的。犯罪分子在洗钱的过程中需要借助大量的他人银行卡,如果受到犯罪分子的蛊惑出租、出借、出售“两卡”,或者帮助其开发软件、提供技术支持,则会成为诈骗分子的帮凶,将面临公安机关及相关单位的联合打击和严厉惩戒,更有可能涉嫌电信网络诈骗“第一罪”——帮信罪。

银行卡不是商品非法买卖、出借银行卡的行为涉嫌违法犯罪,千万不要因为一时大意或贪图蝇头小利成为诈骗分子的帮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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