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写的有点过了~配合调查根本不会上铐子
流三声 回复 @元OoO枫: 他可能从来没……配合调查过
好好的娱乐,一直撕逼,无聊,还不如多唱首几首歌呢!简直是没完没了了
175511101 回复 @潇烟雨漫: 是的,在这样下去,感觉这本书要废,二狗子也救不了
家人们48集了 还在新手村呢
似乎有个小问题,前文提到这是一个文艺环境高度发展的社会环境,为什么不提版权注册,主角缺心眼吗?另外歌手签约与原创签约应该是两种合同,主角是组合偶像应该不会签全约吧!
签了合约,什么都是他的,还没有工资,这是什么,卖奴契吗?
鸿蒙尊主 回复 @小小的人啊天天开心: 烂书,烂逻辑而已
作者是真不了解娱乐圈,还处女
这种事情根本告不赢的,比如歌是1.1号唱的版权是2号注册的,那在这之前从法律上来说是不侵权的而且根本搞不清谁创作的一切以注册时间为准。
跑题呢 一直在撕逼无聊
感觉你未来的混蛋好像在公安局了
虽然举报了,不可能直接就带手铐走了
随便当个喷子吧 回复 @筑基期强者: 真可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