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浮夸的条幅反映出的,是涉事项目相关负责人法律意识的淡薄和职业素养的低下
近日,有网友发帖称,湖南省衡阳市石鼓区莲湖中央广场项目开工现场,挂出当地十几个政府部门祝贺项目开工大吉的条幅,引发热议。有媒体记者从当地多个部门采访获悉,涉事地产项目所挂条幅是企业私自行为,相关部门已经到现场将条幅撤下,后续将按照法律法规对该地产公司进行处理。
不得不说,从现场图片来看,这些条幅整齐划一、长长垂下,颇为壮观;再看上面的“抬头”,石鼓区区委、区政府、区人大、区政协、区财政局、区发改局……很有气势,排面十足。不明真相的市民乍看之下,心里难免会揣测:这个项目不简单、这家开发商真牛,甚至可能觉得,这就是个官方工程。
或许,搞出这套政府部门相继祝贺把戏的设计者,要的就是这种“你看不懂,但大为震撼”的效果。只是,借政府部门之名为自己造势,经过这些部门同意了吗?从目前的官方回应来看,显然是没有。这下,麻烦就大了。
广告法规定,广告不得使用或者变相使用国家机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名义或者形象。此外,如果属于无中生有,还可能构成虚假宣传。市场监管部门可以对其进行处罚。接下来,涉事企业会面临怎样的法律惩戒,我们不妨拭目以待。
这件事也很容易让人想起那些“蹭”名人的商家。之前,知名演员焦恩俊就曾打假,网上流传的一段自己为某慈善活动送祝福的视频,并不是他的原声,而是经过后期配音。类似的明星名人“被迫”送祝福的虚假广告,其实也有不少。甚至在某电商平台上,还有售卖名人祝福视频的网店。相比明星名人,涉事企业这次连政府机关都敢蹭,未免胆子大了些。
而在法律之外,我们可以继续审视,这是一个好广告吗?从现在的情况来看,已经适得其反。这些浮夸的条幅反映出的,是涉事项目相关负责人法律意识的淡薄和职业素养的低下。别说没跟相关部门沟通过,就算是政府部门真发去了祝贺信,能不能、适不适合做成这么惹眼的条幅挂成一排,本身也值得商榷。
在地方上,一些重大工程项目开工,确实也有不少政府部门祝贺,甚至是相关领导干部到场剪彩祝贺的情况。但是私自伪造,搞虚假宣传,就完全是另一个性质了。追究法律责任之外,更值得反思的是,这背后究竟是一种怎样的心理?
长期以来,一些企业似乎都有一种错误的形象观:总觉得有政府部门或领导干部给自己背书,就可以“万事大吉”。殊不知,决定企业形象的,从来都是企业的产品和服务。广场项目建设得好不好,会不会开工大吉,考验的是涉事企业的规划建设能力、施工水准和安全措施等硬实力,而不是十几个政府部门“齐贺”就高枕无忧了。
说到底,这还是一种“慕权”心态。用政府信用为商业行为背书,是典型的扯大旗作虎皮,不仅未必好用,还可能惹火上身。企业需要认识到,类似操作或许能一时唬人,但从长远看,明显与现代商业文明相悖,也不是健康的经营理念。石鼓区莲湖中央广场的这次开工,偷鸡不成蚀把米,教训值得所有“同行”吸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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