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报道,近日,辽宁省大连市金普新区炮台街道一村民通知群里,多次发布“禁扔垃圾进垃圾桶”通知。通知显示,创建卫生城大干100天,为了响应区里号召,从即日起,百姓所产生的垃圾一律不准往垃圾箱里扔,用塑料袋装好放在自家门口,统一有人收或到点自行放在垃圾车上。
这些年,各类折腾垃圾的新闻并不少见。比如,有的地方领导检查要求看不见一片树叶,有的地方地面尘土人工清扫每平方米不能超过5克,还有的地方60元一斤向大爷大妈回收烟头……但“禁扔垃圾进垃圾桶”还是让人看不懂。倘若能够勒令全体居民都不产生垃圾,当然是“最好”的,这只有让人不生活才办得到。
为何要禁扔垃圾进垃圾桶?据报道,当地街道办相关工作人员解释,无关创卫,在做垃圾不落地试检工作。因为农村里面的垃圾桶,很多人都没有自觉把垃圾丢进去,而是把垃圾丢得遍地都是,不仅不好清理还非常不好看。为解决这个问题,街道办提出了相关倡议。
农村地区从有垃圾桶到所有垃圾全部进桶,的确需要一个改变的过程,街道办工作人员所称的现象应该是存在的,这也应是当地需要做好的卫生工作之一。
可惜的是,禁扔垃圾进垃圾桶,相当于把垃圾桶撤了,与之南辕北辙。要求居民把垃圾全部扔进垃圾桶,不要丢得遍地都是,相比要求居民用垃圾袋把垃圾装好放自家门口,一律不准扔垃圾桶,前者其实是一个相对更低的标准。当一个低标准都不能达到,以更高标准进行治理会有效吗?无非是这样操作起来可能更简单,可能更具有“立竿见影”的效果而已。然而,这种短期的强力很难会有长效,因为成本高企注定也难以持续,仍属于“不能解决问题就暂时掩盖问题”思维下的产物。
依靠“禁扔垃圾进垃圾桶”创造出来的卫生形象,是任性权力凭空构想出来的。它有两个主要特点:一是凌空蹈虚,二是不择手段。通过一些临时性的“特殊举措”,除了会对居民造成一时的生活不便以外,其实并不能得到什么实质性的益处。不知道当地是否打算创造一种新型的卫生处理模式,彻底让当地居民告别垃圾桶,并且准备长期执行下去?如果是,应该做好居民解释工作,而不是群里发个通知就强推;如果不是,则难免会有形式主义之嫌。
创造良好的卫生环境,对城市来说,既有关一地声誉,更是民生好事。好事要能办好,必须少点噱头,多些实干。真正能让市民感到骄傲的,是居住之城的真实卫生环境。有消息称,当地忙着强推“让垃圾不落地”,居民反映的用水问题却迟迟得不到解决。试问,如果让居民使用像泥水一样的水,又能卫生到哪里去?让垃圾桶“消失”,折腾不出居民的卫生幸福感,而可能是形式主义歪风的死灰复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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