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身广嗣要义之孙真人】

【保身广嗣要义之孙真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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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真人曰,人身非金铁铸成之身,乃气血团结之身。人于色欲不能自节,初谓无碍,偶尔任情,既而日损月伤,精髓亏,气血败,而身死矣。

盖人之气血,行于六经,一日行一经,六日而周六经。故外感之最轻者,必以七日经尽而汗解,盖气血一周也。人当欲事浓时,无不心跳自汗,身热神迷。盖因骨节豁开,筋脉离脱,精髓既泄,一经之气血即伤。一经既伤,必待七日气血仍周至此经之日,方能复元。《易》云“七日来复”,即休养七日之义。世人未及七日而又走泄,经气不能复元。一伤再伤,以致外感内亏,百病俱起。人皆归咎时气,指为适
然之病。不知非一朝一夕之故,其所由来者渐矣,由于未能谨守七日来复之义也。今立限制,以为节欲保身之本:二十岁时,以七日一次为准;三十岁时,以十四日一次为准;四十岁时,则宜二十八日一次;五十岁时,则宜四十五日一次;至六十岁时,则天癸已绝,不能发生,急宜断色欲,绝房事,固精髓,以清洁闭藏为本,万不可走泄矣。

以上限制日期,专指春秋两季而言。若冬夏两季,一则火令极热,发泄无余,一则水令极寒,闭藏极密,即少年时,亦以断欲为主。否则二十岁时,或可十四日一次;三十岁时,或可二十八日一次;四十岁时,或可四十五日一次;至五十岁时,血气大衰,夏令或可六十日一次,冬令则宜谨守不泄。盖天地与人之气,冬令闭藏至密,专为来春发生之本,尤重于夏令十倍也。依此者,可却病延年,违此者,必
多病促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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