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厅、外卖出售预制菜 消费者应不应该有“预知权”?

餐厅、外卖出售预制菜 消费者应不应该有“预知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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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预制菜是否应该进校园”一事引发热议。对于预制菜,业界如何定义?餐厅等商家是否会提前告知?外卖平台是否会标注?此外,消费者是否应该有知情权?

日前,封面新闻记者探访多家餐饮门店,采访多位消费者,并邀请北京安剑律师事务所律师周兆成和京师律师事务所律师许浩进行了解读。

对于预制菜

业界如何定义?

中国连锁经营协会发布的《2022年中国连锁餐饮报告》显示,2021年至2022年上半年,我国预制菜行业融资20余起,融资金额达数百亿元。在市场和资本的双轮驱动下,预制菜产品越来越火热。

相关数据显示,2022年我国预制菜市场规模达4196亿元,同比增长21.3%。预计2026年市场规模将达10720亿元。

什么是预制菜?记者注意到,餐饮界对其定义还较为模糊。一般来说,预制菜也称即食食品、方便食品或速食食品,是在食品加工过程中已部分或完全制成的食物。

据了解,业内通常将预制菜分为四大类:即食类,如八宝粥、即食罐头;即热类,如速冻汤圆、自热火锅;即烹类,如须加热烹饪的半成品菜肴;即配类,如免洗免切净菜。

预制菜具有方便快捷、节省时间等优点。但同时,口感、新鲜度、保质期等也备受关注。

某连锁餐饮店,冷冻柜里摆放着准备好的肉类等食材。封面新闻见习记者 何金蓝摄影

对于预制菜

外卖平台是否会标注?

日前,外卖平台饿了么发布的消费趋势显示,“十一”长假,日均游客外卖量达历史最高,同比增长30%,较2019年翻一倍。

美团2023年二季度及半年业绩报告则显示,二季度实现营收680亿元,同比增长33.4%。即时配送订单数达54亿单。

作为当下餐饮消费主渠道之一的外卖平台,是否会标注预制菜信息呢?

记者在美团、饿了么两家平台查询发现,商家并不会特别标注某款餐品为预制菜。美团平台工作人员在电话中表示,平台还未要求商家对预制菜进行专门标注,但针对预制菜会在后续出台相应规定。

对于预制菜

商家是否会提前告知?

餐饮商家是否会向消费者提前告知预制菜信息呢?

记者以消费者身份致电某外卖平台两商家,一家名为“料理盒子”的工作人员表示,他们不使用预制菜,餐品都是每日现做。眉州东坡一位工作人员则表示,“一人食”外卖套餐,除东坡扣肉为一年保质期罐头制作的预制菜,其他均为现炒。“扣肉现做时间较长,外卖平台有时间规定,现做来不及。”

10月18日,记者来到位于北京市东城区某饺子连锁店,商铺标牌上的“每日新鲜食材”吸引了记者注意。

某饺子连锁店,透明橱窗内的工作人员正在包饺子。封面新闻见习记者 何金蓝摄影

记者通过透明橱窗看到,“小山”一样的饺子皮和不同味道的大份肉馅摆放在工作台上,两位工作人员正包着饺子。

正值午餐时间,不断有前来购买饺子的周边居民。记者询问多位购买者,均表示饺子感觉很新鲜。

读大一的袁元曾在高考结束后到该饺子连锁店做过半年通岗。她在接受封面新闻记者采访时表示,肉馅是公司统一配好的,店员使用当天会在后厨现拆冷冻肉馅,再制作馅料。

“我们拿到的预制肉馅,会写清楚有几个月保质期和产地。公司也会严格管控门店解冻肉馅的时间,不然肉会坏掉。”袁元表示,每个门店大概会屯2天的货物量,公司会严格管控店面使用预制品的操作工序。

在某酸菜鱼连锁店,记者看到,厨房墙上贴着不同口味菜品需要加入的调料克数,冷冻柜里摆放着准备好的肉类等食材。在出餐口,不断有刚淋上热油的酸菜鱼送出。

某酸菜鱼连锁店统一配置的高汤。封面新闻见习记者 何金蓝摄影

记者以消费者身份询问,做菜师傅表示“蔬菜都是每天新鲜的,肉类是总部统一配送的。”根据走餐量,餐厅会提前备好预制食材。

记者调查发现,目前在餐饮商家想了解菜品是否为预制菜,基本需要“主动询问”。

对于预制菜

消费者能接受到什么程度?

“感觉外卖80%都是预制菜,避免不了。”刚参加工作的欣欣认为市面上预制菜很多,特别是外卖行业。除了接受不了个别预制菜的口感,她对预制菜抱有“平常心”。

预制菜与外卖结合,渐成餐饮服务主要形式。封面新闻见习记者 何金蓝摄影

深圳的李建表示,不喜欢也不愿意吃到预制菜。他告诉记者,曾经吃过某家烧烤外卖店的烤鱼,认为鱼的肉质不新鲜,没有“锅气”。

他还表示,会从口感上去判断菜品是否为预制菜,之后会对预制菜店铺进行规避。“我会担心食品的新鲜度和卫生问题。”

同样的问题,也困扰着从欧洲留学回国的何月和目前在成都工作的晓豪。

何月对记者说,曾在香锅外卖中吃到“发酸”的午餐肉。她认为,不少外卖店的肉类是预制食品。“会担心保质期,如果店面存放太久,预制品会不会变质?”

“预制菜食材来源无法判断,我没有选择权。”晓豪表示接受预制菜,但是要在能看到产品配料表的情况下。如果外卖没标明是预制菜,却使用了预制菜,他会担心食品安全问题。

对于预制菜

消费者是否有知情权?

北京安剑律师事务所律师周兆成在接受封面新闻记者采访时表示,目前对预制菜不论是质量标准、相关行业准入门槛还是生产资质方面,还没有权威性、强制性的标准体系。再加上预制菜生产过程、生产环境的负面新闻较多,消费者难免会担心食品安全问题。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周兆成表示,如果商家不公开是否使用预制菜,会涉嫌侵害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

京师律师事务所律师许浩表示,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商家必须公开是否使用预制菜,如不公开则属于违法行为。

周兆成强调,当消费者发现广告中宣传是当日现做,但实际上却使用预制菜,消费者可及时保留相关证据并向市场监管部门或消费者协会投诉、举报。“但因为菜品在后厨制作,消费者取证会比较困难。”

“如果侵犯消费者知情权构成消费欺诈,消费者可主张商品价款三倍的惩罚性赔偿。”许浩指出,消费欺诈是指发生在生活消费领域由经营者对消费者所实施的故意陈述虚假情况或隐瞒真实情况,使消费者陷入错误认识并作出错误意思理解的行为。

许浩强调,具体到食品消费而言,为保护消费者知情权,《广告法》和《食品广告发布暂行规定》规定,食品广告必须真实、合法、科学、准确,不得欺骗和误导消费者。“如果这些概念不具有真实性、合法性、科学性和准确性,经营者应承担违反《广告法》的责任。”

“建议相关部门出台预制菜相关强制性标准,从食品安全和卫生环节做好把控。”周兆成建议完善预制菜监管,商家在使用预制菜时应当让消费者预知,从而保持良好的市场环境。

许浩认为,“现行法律可以解决预制菜问题,应通过严格执法尽量解决知情权告知等相应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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