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宝丰县开展依法打击治理“村霸”
及农村家族宗族黑恶势力专项行动的公告
全县广大人民群众: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大依法惩治农村家族宗族势力黑恶犯罪力度,经研究决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自2023年8月至12月,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打击治理“村霸”及农村家族宗族黑恶势力专项行动,重点打击以下11个方面的农村家族宗族黑恶势力:
1.依仗家族宗族势力或利用其物质财富,操纵基层组织选举,把持、操控、侵蚀农村基层政权的;
2.诬告陷害、制造事端、无理取闹,影响村“两委”班子履职,严重危害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的;
3.利用热点难点、矛盾纠纷煽动群众缠访闹访非法访,堵塞道路交通、办公经营场所等,人为制造事端或扩大事态,破坏农村安定团结的;
4.包庇纵容“村霸”“乡痞”和家族宗族黑恶势力,或收受贿赂、徇私舞弊,充当保护伞的;
5.强揽工程、恶意竞标、滥开滥采,盘踞农村集市坐地纳贡、强拿强要、结伙哄抢、毁坏财物的,或欺行霸市、强迫交易、敲诈勒索等严重扰乱行业市场秩序的;
6.以敛财为目的,无理由阻挠施工,阻扰村集体项目建设、资源开发、基础设施建设等严重影响农村产业发展的;
7.侵占、霸占、违规处置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垄断侵占集体土地、矿产资源等谋取利益,骗取、套取集体资金的;
8.在涉农惠农补贴申领与发放、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征地拆迁、集体资产处置、救灾优抚、扶贫救助等方面,吃拿卡要、侵吞挪用国家专项资金的;
9.有组织、有纪律、有固定成员,拉帮结派进行违法犯罪活动,扰乱和危害农村社会治安秩序,严重影响农村社会稳定的;
10.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村民,打架斗殴、聚众闹事、危害群众利益,严重干扰破坏村民正常生产生活秩序的;
11.公然藐视法律法规,抗拒国家法律法规实施,阻挠和妨碍依法执行公务、阻碍执法、暴力抗法等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的。
发现以上行为的,请做好相关证据的收集和固定,并向相关部门积极举报。我县立即组织排查、严厉打击惩治,进一步净化基层社会环境和政治生态,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我们将依法保护举报人合法权益,严格为举报人保密。
举报电话: 0375-3646110、0375-6519379
举报邮箱: bfshce@163.com
此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即接受广大人民群众的举报。
宝丰县扫黑除恶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10月24日
一起侃大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