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被羁押限制人身自由共902天后,兰世立成为了红色通缉令被无罪释放的第一人。
10月25日,兰世立在北京召开开发布会称,已获得广州市检察院出具的刑事赔偿决定书。根据决定书,兰世立获赔591074元,并在侵权行为直接影响范围内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兰世立表示,虽然获得了要求的赔偿金,但这个判决决定不服,并将向广东省人民检察院申请复议,不接受广州市检察院仅在私下道歉,要求其在百家媒体上公开致歉,并全面恢复兰世立名誉,追究办错案的检察人员以及公安人员的法律责任。
“下一步还将重点追究诬告陷害兰世立其人的麦趣尔三兄弟李猛、李勇、李刚的刑事责任,追回李氏三兄弟非法侵占的泰国暹罗航空、东方航空的股权、经营权以及24架大型飞机的产权。”兰世立说。
获数十万国家赔偿后
决定将赔偿金捐出
在发布会上,兰世立展示了广州市人民检察院于10月17日签发的穗检赔决[2023]4号《刑事赔偿判决书》。
《刑事赔偿判决书》显示,赔偿请求人兰世立以涉嫌合同诈骗罪被逮捕,被法院判决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宣告无罪终止追究刑事责任,被羁押限制人身自由长达902天。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国家赔偿案件确定精神损害赔偿责任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第项之规定,认定精神损害造成严重后果。
根据相关规定决定:一、向赔偿请求人兰世立支付人身自由赔偿金394074.78元。
二、向赔偿请求人兰世立支付精神损害抚慰金197000元。
三、以口头方式向赔偿请求人赔礼道歉。在侵权行为直接影响范围内为赔偿请求人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不过,兰世立在现场表示,对于赔偿金是可以接受的,并决定将赔偿金捐出去。但兰世立对于广州市人民检察院在私下口头道歉并不接受,将向广东省人民检察院提起复议,要求广州市人民检察院在百家媒体前公开道歉,并恢复兰世立其名誉。
他认为,自2016年3月3日至今,长达7年半,共计2792天。自己一直生活监视居住、刑事拘留、逮捕羁押,即便是被无罪释放仍被各种非议的生活中。曾经身为国际知名的企业家,身价超百亿元的资产,沦落为“阶下囚”“A级红通人员”,旗下多家企业被非法侵吞。与这些遭遇对比而言,仅在私下获得口头道歉,一定范围内恢复名誉,并不能得到认可。
兰世立说:“我的赔偿申请早已提交至相关部门,但一直未能给予答复,7月19日,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31条成了‘及时雨’,加快了我的国家赔偿推进的速度。”
在被羁押之前
2016年就曾被判无罪
在兰世立看来,自己本可以不用被羁押,广州人民检察院也不必进行赔偿。
记者在《刑事赔偿判决书》上看到,广州市人民检察院调查的案件经过为,2016年3月3日兰世立因涉嫌合同诈骗犯罪被广州市公安局传唤讯问,次日被刑事拘留,3月7日依法延长拘留期限至2016年4月3日。
值得注意的是,当年,兰世立就曾被判无罪。2016年4月8日广州市人民检察经审查认为兰世立涉嫌合同诈骗犯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符合逮捕条件决定不批准逮捕,兰世立当天被释放。
不过,2016年4月8日,广州市公安局因需继续侦查,决定对兰世立指定居所监视居住。2016年7月9日,兰世立未经决定机关批准离开指定监视居住地。广州市公安局再次呈请本院批准逮捕。2016年8月3日,广州市人民检察院对兰世立作出批准逮捕决定。2016年5月,广州市人民检察院再次下发了复核决定书认为兰世立依然无罪,并进一步说明了兰世立被指控的没有履行合同的能力、行为,不履约,非法占有等相关指控,都无法得到证明,监视其居住也不合法。
2019年11月9日,兰世立在广州白云国际机场入境被广州市公安局抓获,同日被执行逮捕羁押。2020年9月30日,检察院以兰世立涉嫌合同诈骗犯罪向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2021年12月17日,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本院指控被告人兰世立犯合同诈骗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指控的罪名不能成立,依法判决宣告被告人兰世立无罪。
2021年12月20日,兰世立被释放。
国家赔偿不是最终目的
恢复名誉的象征意义更大
获得国家赔偿并不是兰世立的最终目的。
兰世立告诉记者,他申请国家赔偿只是一部分诉求,金额赔偿只是国家赔偿中必须赔偿部分。协商赔偿部分还包括另外七项要求,并且重点要追究麦趣尔三兄弟的诬告兰世立的相关刑事责任,并收回泰国暹罗航空、东方航空的股权、经营权以及24架飞机的产权。
兰世立说,除了申请的经济赔偿外,根据检察院和公安部相关规定,还将申请追究广州公安机关办错案人员责任、以及广州检察院办错案人员责任等要求。
但兰世立最终的目的是要追究伪造证据诬告陷害自己的麦趣尔李刚、李勇、李猛三兄弟的法律责任,并追回由于被诬告所失去的泰国东方航空、暹罗航空的股权,经营权以及24架飞机的产权。
在他看来,国家赔偿的象征意义更大,有助于兰世立恢复名誉。目前,自己拥有了两家港股主板企业,如果能够再追回因为李氏三兄弟诬告而失去的两家爱航空公司,那东山再起就指日可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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