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检:我国犯罪结构呈现明显轻罪化,社会治理进入新阶段

最高检:我国犯罪结构呈现明显轻罪化,社会治理进入新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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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5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布2023年1月至9月全国检察机关主要办案数据。最高检案管办负责人透露,20余年来,刑事犯罪结构发生重大变化,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比例从1999年的45.4%降至2023年1月至9月的17.2%,犯罪结构呈现明显的轻罪化,社会治理进入新阶段。

针对犯罪结构明显轻罪化的特征,检察机关推进建设轻罪治理体系。该负责人表示,检察机关高度重视和加强轻罪治理体系的理论研究和司法实践探索。准确把握宽与严的辩证关系,科学确定出入罪标准。充分考虑具体案件的危害程度和犯罪情节,2023年1月至9月,检察机关对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的犯罪嫌疑人不批捕21.5万人、不起诉36万人,依法做到“宽严有据、宽严有度、宽严相济”。推进非羁押强制措施的适用,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的案件共12.5万件,确保逮捕措施规范精准适用。对不起诉案件向行政机关等有关主管机关提出行政处罚等检察意见4.5万件,督促追究被不起诉人的行政责任,实现刑事处罚与行政处罚有效衔接。

将繁简分流工作前延至侦查环节,2023年1月至9月,检察机关依托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提前介入案件14万件,同比上升3%,在引导取证的同时,提出后续捕诉分流的建议。推动繁案精办、简案快办,一审公诉案件平均办案时长44.6天,在案件量同比上升21.3%的情况下,办案时长减少3.2天,通过提升办案效率减轻当事人讼累。充分发挥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效能,认罪认罚适用率达到90%以上;适用速裁程序案件28万件,同比上升19.8%。

“从快、从简、从宽的处理模式推动刑事诉讼模式向更有利于国家治理现代化方向转型。”该负责人提出。

此外,2023年1月至9月,检察机关开展刑事和解的案件共5.4万件,追赃挽损的案件共12.6万件,把化解矛盾、修复社会关系贯穿检察办案全过程,促进社会内生稳定。严格落实《关于依法妥善办理轻伤害案件的指导意见》,对涉嫌故意伤害罪且情节轻微、社会危害不大、已达成刑事和解的犯罪嫌疑人作出不起诉决定1.4万人。将轻罪治理延伸至轻罪发生前,在办理刑事案件中制发社会治理检察建议1.1万份。强化法治宣传,达到“办理一案、警示一片、教育一方”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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