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华、朱一龙“发疯”值不值1亿

余华、朱一龙“发疯”值不值1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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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是1987年,27岁的先锋作家余华写下中短篇小说《河边的错误》;版权几经流转,终于在35年后的今天,被四次闯入戛纳电影节的90后导演魏书钧改编成同名影片。

该片上映3天票房破亿元,猫眼预计票房达2.92亿元,豆瓣开分7.7,斩获第7届平遥国际电影展“费穆荣誉·最佳影片”等奖项,这些亮眼的表现在今年国产文艺片领域可谓首屈一指;加之网络上关于余华、魏书钧及主演朱一龙的映后互动和采访言论频上热搜,《河边的错误》大有破圈之势。

尤其是宣传语“没有答案,不如发疯”,更是惹来一众网友的深度共鸣。《河边的错误》究竟在“疯”什么?又为何而“疯”?

六次死亡事件,让“朱一龙”发疯

余华说,当初张艺谋要改编《河边的错误》,与他讨论四天,未果,转而改编《活着》,丢下这个2.5万字的小说。

并非张艺谋才拙,而是原作所呈现出的迷离、混乱、癫狂乃至精神病似的呓语,与他气质不合;但对于“作者型”导演魏书钧来说,却是丰富的养料,诚如“影帝”张译的评价,是余华小说提供的土壤肥沃,魏书钧才得以施展拳脚。

从左至右:朱一龙、魏书钧、余华,图据视觉中国

只是这块“土壤”是形式奇诡、充满隐喻的先锋文学,对普通观众而言,不太友好。但魏书钧还是找到一个切口,能够在这个叙事迷宫中创造一条引领观众进入故事的路径——那就是本片一共出现的六次死亡事件。

电影的背景设置在1990年代的江南小镇。寡居的幺四婆婆在河边被杀。刑警队长马哲负责侦查案件,却被无法言喻的真相不断拨弄,逐渐陷入混乱与谵妄,甚至分不清现实与幻觉。

幺四婆婆是所有死亡事件的起源。她丈夫早亡,孤寡多年,养鹅为生。几年前,收养了一个疯子。疯子经常用她牧鹅的鞭子打她。婆婆非但不抗拒,反而很享受这样的“虐待”。余华小说提到,“他打我时,与我死去的丈夫一模一样,真狠毒啊!”说这话的婆婆,脸上洋溢着幸福神色。

同时,影片的人物表演还有一种“性暗示”。婆婆寡居多年,是疯子让她感觉“活着”。她渴望鞭打,甚至死亡。而疯子用砍柴刀“成全”了她。这是本片的第一次死亡。

婆婆死后,有人来过河边,并留下痕迹。他们不可避免地成为马哲必须调查的嫌疑人。

其中一个是诗人王宏。他有一段不能见光的恋情。像“师生恋”或“婚外情”,总之是禁忌,他只能掩藏。随着调查深入,这段恋情无所遁形,随后王宏的尸体便出现在河边。

王宏曾指出在河边见过一个大波浪发型的人。马哲顺藤摸瓜找到附近工厂的理发师许亮。他三十多岁,未婚,曾因“流氓罪”入狱七年。马哲的闯入,揭露了他誓死守护的隐秘——他有异装癖。如今,秘密见光,他自杀未遂后,又专门找到马哲,在他面前坠楼而亡。

许亮,王健宇饰

被送进疯人院后的疯子,突然逃走,途遇最初的报案者——一个仿似揭露“皇帝的新衣”的小男孩。随后,男孩被杀。

四次死亡,分别指向有受虐倾向的孤寡婆婆、有违婚恋禁忌的颓丧诗人、异装癖理发师和不被理解及认真对待的孩童,这些死者在某种程度上是人群中的少数派,甚至是会被那个时代惩罚或训诫的群体。

疯子,由本片编剧之一康春雷饰演

而马哲的身份及行动,所代表的正是规训这些人的力量。但马哲拒绝成为这种代表,他无意干涉或左右别人的命运,只想遵循客观逻辑去完成本职工作。只是他低估了,或者压根没注意到小镇所象征的强大的秩序,导致自己也在逐步成为“异类”:别人穿警服,就他穿皮衣;别人急于求成,他非要厘清每个疑点。

他的执著使得那些人的隐秘逐一显露,反倒促成了他们的死亡。酗酒、熬夜以及死亡的刺激,使马哲依靠理性建造的心理防线逐渐崩溃。被疯子的幻影逼入绝境的马哲,慌乱中开了四枪。四颗子弹,就是四次死亡。子弹在真实世界并未射出;但于马哲而言,他的确开了枪,因为他的枪口曾对准那四个人。

绝望之际,马哲将这一切种种荒诞和癫狂归咎于疯子,于是打死疯子,酿成全片第五次死亡。

与此同时,第六次死亡也在发生——那就是马哲的理性崩溃,使得他堕落成真正的疯子——他的精神名存实亡了。

六次死亡事件,实则就是发生在河边的六个“错误”。种种冤孽罪愆,该归咎于谁?疯子?马哲?小镇?还是不可知的命运?

没有答案。

相比余华原著,影版“发疯”更加极致

《河边的错误》原著被广泛认为是余华“先锋时期”的代表作。他戏仿侦探小说,又为其添加冷峻、荒诞和非理性的叙事陷阱,似一场“等待戈多”般的荒诞戏剧,于颠倒、混乱与疯癫中,讽喻一个时代难以言喻的荒谬。

《河边的错误》,1992年,长江文艺出版社

魏书钧的改编,首先致力于还原时代。但不是余华落笔的1980年代,而是魏书钧更熟悉的1990年代。为此,他采用16毫米胶片摄影,在服道化等方面下足功夫,尤其是片中演员,深受余华赞许。以主角朱一龙为例,他在设计造型时,参考了摄影师肖全为余华拍下的一张照片,具体到不同状态下的表演,分寸得当,游刃有余,令余华惊呼朱一龙是艺术家,演什么都没问题。

当然,魏书钧不会等比例复刻小说,也不可能复刻。一些差异化的改编,是必要且必须的。

首先是细节方面。

原著几乎都是断头案,残忍至极。影像则作了让步,将砍头换成刀伤。原著的凶器砍柴刀是直给的;影像则为其设置了一个推理环节,拿各种刀具,在猪肉上测试刀口。原著诗人的对象,遗留下蝴蝶发夹,而影像改成了一盒录音带……

诸如此等,不胜枚举。这些细节的改编,或为呼应时代背景,或为影像便于呈现,或为服务于人物及情节,整体能够看出魏书钧是花了心思。

但这些都是小心思。大心思则是电影的筋骨——对原著人物关系的改造,或者说升级,其中涉及两个重要人物,一个是马哲的上司,局长;一个是马哲的妻子,白洁。

影片中的局长,是工具、理性、力量的代表。他汲汲于集体荣誉,反复要求马哲提交材料评选先进,催促其尽早结案,拒绝其辞职。马哲夹在认同与反抗之间,逐渐成为他所在群体的异类。他的疯魔,离不开局长施加的理性精神压力。而原著中的局长,只是功能性的,要求马哲破案,在马哲杀死疯子后,让他装疯逃避审判,仅此而已。

右为局长,侯天来饰

原著中的妻子同局长一样,偏向符号化,要求马哲装疯,并不参与马哲破案及精神异化过程。而影片则浓墨重彩地让妻子怀孕,通过夫妻交流、拼图游戏、拍家庭孕照、跳舞唱歌等情节,暗示妻子给他施加的感性精神压力,亦是致使马哲发疯的一个元素。

白洁,曾美慧孜饰

尤其是怀孕这个设计,可谓石破天惊。孕妻有10%的概率生下精神残障胎儿,也就是俗称的“疯子”。这10%的可能性,直接指向马哲这个遗传来源,暗示马哲可能从未正常过。

直到结局,马哲杀死疯子后的一年,孩子出生,在浴盆玩水,摆弄玩具的手法以及一个回头,都确凿地证明,这是一个精神残障儿。一个自持理性的刑警,一个被疯子折磨又杀死疯子的人,竟然生下一个“小疯子”,焉知这不是命运的嘲弄?

而原著仅止步于马哲将住进疯人院接受治疗。余华更喜欢魏书钧的结尾处理,显然在对“发疯”这一主题的处理上,影版更加极致和深刻。

此外,不得不提的是魏书钧的个人趣味。他在上一部影片《永安镇故事集》中采用了电影嵌套电影的手法,讲述一群人去永安镇拍电影的故事。《河边的错误》沿用此手法,大胆地将马哲的办公地点搬到废弃影院。

于是魏书钧得以用电影的相关道具,来制造另一重梦境,与处于真幻莫辨、虚实之间的主角遥相呼应。比如,马哲在研究证据时,孤身在放映厅看投影。荧幕反射出来的光,将马哲的人物状态逐步显露,仿佛凝视罪案的人,也正在被罪案凝视。

尤为出彩的是马哲的那场梦境,所有受害者一一出现,展示遇害前的场景,场景之怪诞,令人不寒而栗。记录这一切的胶片摄影机,突然着火。遇害者站在一起,纷纷嘲笑马哲。马哲抱起摄像机投河救火,这才从梦中惊醒。

摄影机或为工具理性,着火则是理性的崩溃,那些遇害者的讥笑更像是来自命运的嘲讽。投河救火的马哲,以为从梦里醒过来了,实则,那场梦过后,他越来越疯,早已分辨不清现实与虚妄了。

一部谜题电影,邀请观众一起“发疯”

《河边的错误》是典型的谜题电影。复杂又如迷雾般的故事情节,模棱两可、虚实难辨的人物状态,佐之以梦境、幻觉及幻听等超现实手段,使得本片拥有丰富的解读空间。

关于马哲的发疯,或许是因为被负罪感与虚无感吞噬;又或者从一开始,他就是疯子,影片种种,皆为幻梦。

关于杀人的疯子,也有多种观点。有人称,疯子是圣徒,是天使。婆婆在受虐中感到快乐,疯子为施予快乐,所以杀死婆婆。男孩在玩丢石头的游戏中感到快乐,疯子和他同乐,便用一块大石头丢向男孩。疯子以为自己在成全别人的快乐,只是没想到换来的是死亡。

又或者,疯子真的杀人了吗?影片并未展示疯子杀人的画面。每次有人遇害,都是主观镜头,一把刀晃在镜头前,逐步走向遇害者。这种感觉,像一场VR游戏,仿佛是荧幕前的观众,在完成这场杀戮。言外之意,或在隐喻,发生在河边的“错误”,非疯子之罪,而是更为庞大的“不可知物”的罪责,可以将其解释为时代,或命运。

以及还有很多,将影片的细节及角色,强行对应到某个阴谋,某类艺术或某段历史的解读。这种解读的狂欢,不失为一场有趣的游戏。只是主创不提供答案,观众愿意看到什么,便是什么。

但无论怎么解读,都离不开“发疯”。从小说到电影,究其根本还是在讲一个理性人逐步变成成疯子的故事。

而故事聚焦的“发疯”,也与今日流行的“发疯文学”形成一种对照。适度发疯,或许是一种宣泄方式;过度发疯,则有可能导致精神危机乃至病变。诚如余华在《河边的错误》首映后,谈起“发疯文学”时所言:

“所谓的‘发疯’就是有一种情绪不受控制地自我放大。不要觉得好像已经走投无路,其实你可能只是一种情绪进入了死胡同,而不是人生进入了死胡同。”

《河边的错误》里的马哲,面对命运的嘲弄和理性的崩溃,自以为人生走进了死胡同,所以用极端的方式结束一切。他的“发疯”是小说和电影的必然,但不是现实生活的必然,不要忘记,“我们的生活还在继续,”余华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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