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下午,最高人民检察院传来消息,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原党组副书记、副主任李春生涉嫌受贿一案,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由湖南省郴州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近日,郴州市人民检察院已向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李春生享有的诉讼权利,并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检察机关起诉指控:李春生利用担任河南省新县县长、县委书记,公安部政治部副主任、人事训练局局长,广东省副省长、省公安厅厅长,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企业经营、项目推进、工程承揽、职务晋升等方面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去年12月8日主动投案的李春生,是去年落马的最后一只“老虎”,也是党的二十大后经官方通报“主动投案”的第二“虎”。
曾从公安部空降地方任职
公开履历显示,2003年开始,李春生踏入政法系统,出任河南省信阳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次年出任河南省公安厅党委委员、政治部主任。
2006年起,李春生北上公安部,出任政治部人事训练局局长。2008年他职务再次调整,任公安部政治部副主任、人事训练局局长。
2013年5月,李春生“空降”广东,出任广东省副省长,省公安厅“一把手”。
2021年1月,李春生当选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辞去广东省副省长职务。
履新后不到两年,李春生主动投案。
今年6月28日,李春生被“双开”。李春生被指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礼金,违规组织公款吃喝,接受私营企业主为其提供的私人会所,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和旅游;违反组织原则,利用职权在干部人事工作中为他人谋取利益,在组织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隐瞒不报个人有关事项;安排他人支付应当由个人支付的费用,搞权色交易;违规干预和插手司法、执法和市场经济活动;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企业经营、项目推进、工程承揽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多名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落马
“上官汇”注意到,包括李春生在内,去年以来已有三名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落马。
去年6月1日,陈如桂落马,同年12月30日,其被双开。通报显示,陈如桂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处心积虑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金,违规借用管理和服务对象住房,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违规帮助亲属调整职务;权力观扭曲,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帮助亲属承揽工程、吸收存款谋取利益,搞权色、钱色交易;践踏纪法底线,与不法商人沆瀣一气,大搞政商勾连,隐身幕后收钱敛财,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企业经营、项目推进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此外,今年7月10日,陈继兴被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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