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观视评:货车直行被豪车撞判次责,交通执法岂能“因车而异”

正观视评:货车直行被豪车撞判次责,交通执法岂能“因车而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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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1日,广州花都区一劳斯莱斯右转撞上绿灯直行大货车,大货车司机被判次责。处理事故的交警给出的解释是,事故发生时劳斯莱斯车头已经出现在大货车视野内,大货车司机未及时避让,因此被认定为次责。货车司机表示不理解,已经申请复议,最新消息是复议成功,次责改为无责。

正观视评:

还好复议成功了,否则真要颠覆公众认知了。转弯让直行,这是最基本的交通法规,也是最简单的常识,全国都适用、公众都认可,怎么到广州这就变了呢?

难道就因为它是大货车,而对方是小型车,并且是豪车?有网友说,如果转弯的是货车,肯定被判全责。这话不是没有道理,或许在交警眼里,大车应该让小车。但这是在同等路权的情况下,而直行显然优先于转弯,况且就算是让,也不能无限避让。据货车司机称,他在看到转弯车后打了方向避让,只是避之不及,这难道也有错?反倒是劳斯莱斯,难道看不见大货车,为什么没有及时避让?

交通执法都应该公平公正,绝不能“因车而异”。尽管货车司机复议成功了,但这起事件引起的争议仍然在。当地交警部门有必要现身说法,作出合理解释,以免给公众传达出错误信息,让大家误以为“转弯可以不让直行”,更不能让大家觉得,交通执法可以“看车下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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