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老年人权益司法保障,北京丰台法院分享工作经验和典型案例

聚焦老年人权益司法保障,北京丰台法院分享工作经验和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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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3日,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召开第二十五期“月说新案”新闻发布会,发布该院近三年来涉及老年人权益保护案件审理情况、典型案例,以及该院方庄人民法庭探索建立的爱老护老新枫桥法庭工作经验做法,展现该院积极回应老龄化社会发展需求的司法实践。

据该院方庄人民法庭庭长吕慧敏介绍,方庄地区是北京城市化较早的区域之一,老年人口比例较高,因此法庭审理的涉老案件占40%以上。为充分保障老年人诉讼权益,破解老年人诉讼难题,法庭以一支志愿服务队连接辖区90个居委会和7个养老机构,建立涉老法治服务圈,通过团队包片服务、定期驻点指导、开设普法课程、微信群实时沟通等方式,促进矛盾纠纷从源头化解,营造孝老敬亲、友善互助的社区氛围。

此外,方庄人民法庭总结推广了涉老纠纷“拉家常式”“共情式”调解方法,倡导用“大白话”阐释复杂法律问题,主动联系老年人亲友子女辅助解答。据统计,今年以来,涉老纠纷调解率同比上升4.18%。方庄人民法庭还注重法、理、情融合,在裁判文书中加入劝说、教育、感化当事人的“法官说法”部分,最大限度修复、弥合、化解双方当事人的激烈矛盾。

新京报记者了解到,为方便老年人参加诉讼,方庄人民法庭制发《适老在线诉讼指引》,通过手把手指导、亲属合力协助、主动上门服务的“三步走”工作方法,有效给予老年人诉讼服务指导和帮助。法庭还推出“便民法庭+”新模式,坚持能动司法理念,开设“上门庭审”“午间庭审”“夜间庭审”“假日庭审”,打破时空限制,打造融诉前调解、开庭审理、普法宣传于一体的司法前沿阵地。

随后,方庄人民法庭副庭长魏敬贤通报了“以抽奖返现形式诱惑老年人交纳巨额旅游费应予退还”“经营场所未对老年消费者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应承担责任”“法定赡养义务的履行不以父母有无存款或收入为前提”“老人在养老公寓摔伤,养老公寓应承担赔偿责任”等5起涉及老年人权益保护典型案例的审理情况及典型意义,鼓励家庭成员更加重视老年人的精神需求,倡导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更加关注对老年人的安全保障。

结合司法实践及典型案例中反映的问题,吕慧敏向老年人作出提示:增强反诈意识,小心“包治百病”的“灵丹妙药”,小心从天上掉的免费午餐,小心“热心”照顾自己的陌生人,小心知识盲区被利用,小心守护自己手里的钱袋子,抵御虚假宣传,建议老年人养成留存证据的习惯,积极使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权益。

“尊老敬老是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爱老助老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丰台法院将持续完善老年人权益保护机制建设,为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依、老有所为、老有所乐、老有所安提供司法保障。”丰台法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新闻发言人郭俊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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