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1日,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应勇在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上作关于人民检察院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检察工作情况的报告。报告指出,2018年至今年6月,全国检察机关共办理各类环境资源案件82.3万件。
其中,2018年至2022年,检察机关受理审查逮捕环境资源犯罪案件6.5万件,比前五年上升55.7%;受理审查起诉21万件,比前五年上升94.2%;办理环境资源民事行政检察监督案件6.3万件,年均上升54.5%;立案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39.5万件,年均上升12.5%。
报告指出,检察机关忠实履行“公共利益代表”的神圣职责,2018年至今年6月,共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行政公益诉讼38.8万件、民事公益诉讼5.9万件;共向行政机关发出诉前检察建议32.6万件,行政机关回复整改率99.3%,绝大多数公益损害问题在诉前得到解决。对于诉前解决不了问题、具有示范意义的案件,检察机关坚持以“诉”的确认体现司法价值引领,提起诉讼2.5万件,法院已审结2.2万件,99.8%得到裁判支持。
检察机关加强诉讼监督,促进提升环境资源执法司法质效。刑事诉讼监督中,2018年至今年6月,对认为应立案而未立案的环境资源案件,督促公安机关立案9543件;认为不应立案而立案的,提出纠正意见9368件,公安机关撤案9114件。督促行政执法机关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环境资源犯罪案件1.1万件,切实防止以罚代刑、降格处理。对认为确有错误的环境资源刑事裁判提出抗诉1242件,法院已审结935件,其中改判、发回重审687件,改变率73.5%。
民事诉讼监督中,检察机关重点加强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合同纠纷、采矿权转让合同纠纷、环境污染责任纠纷等民事诉讼监督,对认为确有错误的环境资源民事裁判提出抗诉53件,法院已审结48件,改变率87.5%;提出再审检察建议36件,采纳率88.9%。行政诉讼监督中,检察机关重点围绕涉环境污染处罚、占地规划许可、土地征收等行政诉讼开展监督,对认为确有错误的环境资源行政裁判提出抗诉22件,法院已审结15件,改变率60%;提出再审检察建议38件,采纳率60.5%。
报告指出,2018年以来,27个省级党委、政府出台支持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的意见,29个省级人大常委会出台加强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的决定,均明确要求加强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工作。
报告强调,我国生态环境保护结构性、根源性、趋势性压力尚未根本缓解。从检察办案情况看,当前我国生态文明建设仍处于压力叠加、负重前行的关键期,环境资源犯罪总体呈上升趋势,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公益损害问题多发,部分公民、企业环境资源保护法治意识有待加强。检察机关必须以更高站位、更宽视野、更大力度谋划和推进生态文明司法保护工作,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能,携手各方助力中华大地蓝天永驻、青山常在、绿水长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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