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斤日某小区恶婆婆逼死儿媳跳楼事件从法律上怎么看?会出一期讲这个事吗
曹宁说法 回复 @TATATATATAT: 不会讲,这种男女的话题以后我少讲。
你小区都有炸弹了,你还在家坐着,牛逼
曹宁说法 回复 @梅川卦子: 那我改为地雷好了,不出门就不会被踩。
总该套个罪名 这两个最合适了。
曹宁说法 回复 @1373988btad: 我认为第二个不合适。看结果吧,看我人为的对不对
声音有点小
曹宁说法 回复 @拒绝杨幂68次: 收到你的建议,你拒绝了杨幂68次,但我没有拒绝你的建议。
法律也不应该是单纯的照本宣科。也应该考虑到需要一定的威慑作用。
狗不是谁都喜欢,我就特别怕狗,不亚于怕狼,所以没什么区别,必须严惩,把狗执行死刑立即执行!
好好的案件,让你刻意的押韵制造得无比难听。
希望成为关于饲养宠物类案件的一个里程碑式的案件。
不赞同您说的 您知道是猎犬 不是普通的狗
如果往小区放一只狼呢,可以认定危害了公共安全了吗?
曹宁说法 回复 @青团在4月: 老虎,狼,狮子,都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