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购到“三无产品” 四川自贡沿滩法院线上调解助当事人顺利获赔

网购到“三无产品” 四川自贡沿滩法院线上调解助当事人顺利获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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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网上买了减肥产品,收到才发现是“三无产品”。自贡市沿滩区居民石某在与商家沟通无果后,向法院提起了诉讼。近日,沿滩区人民法院永安法庭利用“人民法院在线服务平台”,成功调解了这起因网络购买减肥产品而产生的买卖合同纠纷,维护了消费者合法权益,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此前,石某经人介绍,通过微信与熊某联络减肥产品购买事宜。双方谈妥价格后,石某向熊某支付了货款4500元,熊某通过快递向石某邮寄了减肥产品及赠品。石某收到产品及赠品后发现,该产品及赠品没有生产厂家、生产日期、质量合格证,属于“三无产品”。

石某称,自己食用该产品及赠品后虽有一定的减肥效果,但产生了失眠、心慌等严重副作用,于是将该产品及赠品送检,发现赠品中含有国家已明令禁止使用的“西布曲明”成分。石某多次与熊某就赔偿事宜协商,无果后,于近期诉至沿滩区人民法院,要求熊某退款并且支付十倍赔偿款及检测费等共计50000元。

受理案件后,承办法官及时电话联系了双方,了解案情和争议焦点。考虑到原告石某远在河南,被告熊某也在外务工,为切实减轻双方当事人负担,承办法官多次通过电话与双方进行沟通,详细释明食品安全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相关法律规定,讲明利弊。

经过多次调解,最终,组织双方通过线上调解平台达成协议,由被告熊某支付原告石某赔偿款15000元。至此,该案得以妥善处理,也减轻了当事人诉累,维护了合法权益,节约了司法资源。

近年来,沿滩法院针对此类案件,充分利用网上立案、电子送达、在线调解、“云上法庭”等多种方式开展线上诉讼活动,为当事人提供便捷、高效、优质的司法服务,让纠纷解决“一键提速”,公平正义“触屏可及”。今后,沿滩法院将进一步提升审判理念,将现代化审判理念贯彻落实到法院每一项工作、每一个案件中,不断提升群众司法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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