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人民检察院常务副检察长石子友:坚决纠正涉民营企业错误生效判决等法律文书

贵州省人民检察院常务副检察长石子友:坚决纠正涉民营企业错误生效判决等法律文书

00:00
13:14

日前,红星新闻记者随最高检赴贵州参加“新时代法律监督工作巡礼·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集中采访活动,就贵州检察机关服务保障‘四区一高地’建设专项工作。贵州省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检察长石子友接受了红星新闻记者的专访。

“2023年省检察院党组决定在全省开展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服务保障‘四区一高地’建设专项工作,截至8月,全省检察机关办理专项工作案件22660余件,其中涉案企业合规改革155件,护航工业产业高质量发展2227件,服务保障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6791件,助推乡村振兴13488件,专项工作取得阶段性进展。”贵州省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检察长石子友这样告诉红星新闻记者。

截至8月,全省检察机关办理服务保障‘四区一高地’建设专项工作案件22660余件

2022年1月,国务院印发《关于支持贵州在新时代西部大开发上闯新路的意见》,为贵州高质量发展带来新的重大历史机遇,赋予了贵州建设西部大开发综合改革示范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样板区、内陆开放型经济新高地、数字经济发展创新区、生态文明建设先行区“四区一高地”的战略定位。

石子友介绍,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国发2号文件及最高检、贵州省委有关工作部署,经贵州省委同意后,贵州省人民检察院高起点谋划,高站位推进,高标准落实,切实增强服务保障“四区一高地”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自专项工作开展以来,贵州省各级检察院主动将工作融入服务“国之大者”战略全局、实现“省之大计”发展大局,以涉案企业合规改革、护航工业产业高质量发展、服务保障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助推乡村振兴四个小专项为抓手,坚持用行动表态、用数据说话、用案例证明,努力服务保障贵州“四区一高地”主定位跑出“加速度”。

让更多企业能享受到

涉案企业合规改革红利

涉案企业合规改革,源自对民营企业的依法平等保护。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坚持“两个毫不动摇”,出台一系列扶持民营经济发展的改革举措,进一步增强了民营企业发展的信心和活力。

为做实对涉案企业的依法平等保护,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2020年起,最高检推行涉案企业合规改革制度。最高检发布的《关于开展企业合规改革试点工作方案》中指出,开展企业合规改革试点工作,是指检察机关对于办理的涉企刑事案件,在依法做出不批准逮捕、不起诉决定或者根据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提出轻缓量刑建议的同时,针对企业涉嫌具体犯罪,结合办案实际,督促涉案企业作出合规承诺并积极整改落实,促进企业合规守法经营,减少和预防企业犯罪。也就是说,符合一定条件的涉案企业可以通过合规整改,可依法获得不起诉、量刑从宽等良好结果。

石子友介绍,在服务保障“四区一高地”建设专项工作推动下,贵州省检察机关坚持一手抓数量、一手提质量,努力让案件标识、快速办理、经济社会影响评估、质量评查等六大机制全面运转,积极防止涉案企业合规中出现“凑数案”“风险案”,杜绝虚假合规、纸面整改。各级检察院对适用涉案企业合规办理后,涉案企业经合规整改,增强守法合规经营能力。

石子友表示,涉嫌犯罪的无论是民营企业还是国有企业,无论是大中小微企业还是上市公司,只要符合涉案企业合规改革要求,具备合规整改条件的,企业自愿适用的依法应用尽用,不断扩大办案规模、丰富案件类型,让更多企业享受到涉案企业合规改革红利。今年以来,贵州省检察机关办理合规案件155件,涉及罪名包括非法占用农用地、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等40余个,涉案主体涵盖大中小微企业和民营企业、国有企业。

“贵州省人民检察院积极发挥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管委会召集人职能作用,推动全省98家法院全部加入第三方管委会,为推进涉案企业合规刑事诉讼全流程适用奠定良好基础。提请省级层面第三方管委会启动联席会议机制,29家成员单位对侦查、检察、审判、刑罚执行各环节涉案企业合规工作进行研究讨论,协同探索推进涉案企业合规刑事诉讼全流程适用,联合法院、司法、公安研究制定协同推进涉案企业合规刑事诉讼全流程适用工作办法,明确具体措施,积极促进涉案企业合规工作在刑事诉讼全流程规范推进。”石子友这样说。

涉工业产业知识产权

要加大综合司法保护力度

立足检察办案,依法从严惩治影响工业产业发展刑事犯罪,加大对侵犯工业企业财产、破坏生产经营等违法犯罪打击力度,是检察机关的应有之义。

石子友介绍,贵州省检察机关持续做实护航工业产业高质量发展,积极帮助工业企业纾困解难,对侵害工业产业发展违法犯罪依法批准逮捕384人,提起公诉402人,办案中注重追赃挽损,减轻因非法侵害造成的不利影响,挽回损失2700余万元;加大对工业产业刑事案件立案监督,防止该立不立,降格处理,依法监督立案38件;加大对涉工业产业民事检察监督,对恶意打压竞争对手、垄断经营等损害工业产业的错误生效裁判、调解书,依法提出抗诉或再审检察建议监督纠正,提出再审、纠违等检察建议66件。

“贵州省检察机关坚持依法能动履职,全面摸排全省产业园区数量,梳理形成园区清单,与当地带动力强、产业聚集多、运转效率高的产业园区建立沟通联系机制,为产业园区及企业提供‘零距离’服务。常态化开展送法进园区、进企业,通过以案释法、公开听证、公开送达等方式,开展普法活动,帮助增强园区及企业防范化解重大法律风险的意识和能力,激发园区活力。”石子友说。

此外,为加大涉工业产业知识产权综合司法保护力度,贵州省检察机关在全省部署开展依法惩治知识产权恶意诉讼专项监督,重点围绕恶意批量维权、滥用知识产权权利、涉知识产权虚假诉讼等开展专项监督。截至目前,贵州省检察机关提前介入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54件,批准逮捕侵犯知识产权违法犯罪80人,提起公诉110人。加强犯罪线索发现和移送,督促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线索9件。

对民营企业及其从业人员

要坚决维护其人身、财产安全

据经济日报报道,近年来,中央在不同场合反复强调“始终坚持‘两个毫不动摇’‘三个没有变’”“始终把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当作自己人”,旗帜鲜明,立场一贯。前不久出台的促进民营经济发展31条政策,更是明确提出“促进民营经济做大做优做强”的战略目标,释放了支持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政策信号,提振了民营企业的信心。

贵州“四区一高地”建设,离不开民营企业。石子友介绍,贵州省检察机关持续维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积极助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坚决维护民营企业及其从业人员人身、财产安全,依法惩治故意伤害、暴力讨债、敲诈勒索等侵犯民营企业及其从业人员合法权益违法犯罪行为,对侵害民营企业及企业家人身权、财产权犯罪依法批准逮捕525人,起诉526人,挽回经济损失4000余万元。加强涉民营经济立案监督,对涉民营经济应当立案而不立案的监督立案62件,对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监督撤案20件。

石子友表示,贵州省检察机关加大对涉民营企业民事案件审判、执行活动的监督,坚决纠正涉民营企业错误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等法律文书及执行行为,对确有错误的裁判依法提出抗诉或再审检察建议,办理民事监督案件2083件,提出抗诉、再审检察建议、发出纠正违法通知226件,已获采纳支持188件。

而在涉民营企业行政检察监督方面,石子友介绍,贵州省检察机关全面落实最高检行政检察护航法治化营商环境等专项工作部署,办理涉民营经济行政检察案件1251件,涉及民营企业财产7.3亿余元。

建立经济社会影响评估机制

坚持对办理案件实行“一案一评估”

石子友介绍,为推动服务保障“四区一高地”建设专项工作高质量发展,持续贡献检察力量,贵州省检察机关不断丰富检察服务内容,目前已经推出了六项举措。

石子友表示,贵州省检察机关建立健全联系企业机制,坚持“有事必到,无事不扰”,深入各大产业园区调研走访,精准掌握产业园区企业数量、发展情况及法律诉求,增强检察履职服务发展针对性。在产业园区搭建检企沟通联络平台,建立健全联系协作机制,及时听取诉求和意见建议。在全省检察机关12309检察服务中心设置专席,开通检察服务热线接听涉“四区一高地”来访、来信、来电,让企业“足不出户”即可反映诉求,减轻“诉累”。全省检察机关与产业园区、行业协会、企业建立联系机制147个。依托12309检察服务中心等平台,接收涉专项工作控告申诉1280余件,对咨询的774件事项及时予以解答。

“全省检察院制定涉专项工作案件标识和快速办理涉专项案件工作机制,加强对进入检察环节涉专项工作案件识别标注、分类推进,全流程跟踪监控,‘闭环’管理,打通从案件受理到程序终结的全链条依法快办通道。金沙县检察院建立内部业务条线共同认定机制、标识修正机制、定期核对机制,防止案件错标、漏标,确保涉专项案件认定规范全面。”石子友说。

石子友特别提到,贵州省检察机关还建立了经济社会影响评估机制,坚持对办理的案件实行“一案一评估”,对所有涉专项工作案件全部开展经济社会影响评估,对可能因办案影响经济发展和可能引发不稳定因素或产生社会矛盾纠纷等风险隐患的,拟定防范工作预案,最大限度降低因司法办案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社会稳定等造成不良影响,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发展。

据介绍,贵州省检察机关建立了案件质量评查和专项工作考评机制,贵州省检察院印发《关于建立服务保障“四区一高地”建设专项工作案件质量评查机制的通知》,坚持“每案必查”,以案件质量评查,促进高质效办好每一起案件。以“三看”专项工作为载体,一看政治站位高不高、二看服务举措实不实、三看保障效果好不好,激励比学赶超,激发检察干警立足检察职能服务保障“四区一高地”建设的积极性、主动性。

以上内容来自专辑
用户评论

    还没有评论,快来发表第一个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