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9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举行记者会,介绍立法工作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会上,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发言人杨合庆介绍,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委员长会议决定,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于10月20日至24日在北京举行。委员长会议建议,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审议海洋环境保护法修订草案等。
杨合庆介绍了海洋环境保护法修订草案的相关内容。据悉,2023年6月,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对海洋环境保护法修订草案进行了二次审议。根据各方面意见,提请本次常委会会议审议的草案三次审议稿拟作几点主要修改:一是明确国家实施陆海统筹、区域联动的海洋环境监督管理制度;二是加强海洋生物多样性保护;三是加强海洋垃圾污染防治;四是强化海洋环境质量和污染物排放相关管控要求;五是用好科技手段提高监管能力,加强海洋环境监管监测。
据视觉中国
杨合庆表示,海洋环境保护法是我国海洋环境保护领域的综合性法律,这部法律是1982年通过的,1999年进行了修订,2013年、2016年、2017年先后进行了三次修正。
2018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对海洋环境保护法实施情况开展检查,明确提出尽快启动海洋环境保护法修改程序,2022年将海洋环境保护法修改列入立法工作计划。全国人大环资委牵头组织起草了海洋环境保护法修订草案,2022年12月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初次审议,2023年6月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进行了二次审议,10月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将进行第三次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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